长沙县扎实做好迎接教育部
中小学体、卫、艺教育工作专项督查工作
为迎接教育部2011年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长沙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中小学生体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试行)》和《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试行)》要求,作了充分准备,首先开展自查工作。在自查过程中,充分肯定当前成绩,找出存在问题,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以优异的成绩迎接9月国家教育督导团的督导检查。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2011年7月中旬,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全县迎接国家教育部对我县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工作部署及培训会。会议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姚利强主任主持,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彭志坚同志作工作部署报告,教育局教育科分管同志、教育督导室负责人、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民办学校分管校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100余人参会议。
教育科分管科长黄自力同志向参会人员通报我县中小学体卫艺工作前期开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会议分别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领导及组织机构,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组织业务科室成立组织机构;二是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将《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指标及要求》逐一梳理,对照各自实际与指标内容的差别,找出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整改落实;三是落实工作进程,教育局制定了任务进程安排表,做到精密部署,层层落实;落实任务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把任务逐项落实完成;四是落实督导检查及问责机制,随机开展自查督查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务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采取问责制度;五是落实工作任务的协调及统筹,加大体卫艺迎国检的工作力度。同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克服任务重、困难多,尽己所能,全力以赴,找到各项工作结合点,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县中小学体卫艺工作的开展打下夯实的基础,为迎接国家教育部的检查做好了充足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