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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市县责任区督学研修班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1-07-01 00:00 【字体:




 湘政教督通[2011]22号
关于举办2011年市县责任区督学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提升全省各责任区督学队伍专业化发展水平,推进督导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与可持续化,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举办2011年全省市、县督学责任区督学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第一期:721日—725日,721日全天报到。

第二期:722日—726日,722日全天报到。

二、研修地点

第一期:今朝大酒店(长沙市车站北路138号)。

第二期:留芳宾馆(长沙市蔡锷北路留芳岭14)

三、研修对象

市州、县市区政府主任督学(或副主任督学)和教育督导室主任,市、县督学责任区督学代表(具体期次及名额见附件1)。

四、研修内容

研修班以“督学理念、责任与规范”为主题,聘请省内外专家就以下重点内容开设专题讲座:

1.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经费保障面临的形势及政策法规;

2.《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试行)》解读;

3.教育新理念与校长领导力;

4.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价;

5.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按附件一确定的名额组织好研修人员。其中,市(州)、县(市、区)每个督学责任区原则上安排1人参加研修(正、副主任督学或督导室主任兼任责任区督学的,该责任区不再安排研修人员)。研修班回执(见附件2)请统一汇总后于715日前以Word文本报省教科院教育督导与评价研究所。

2.请各市(州)安排1名责任区督学在研修班作典型经验发言(时间10分钟),并委任1名督学担任本市州研修班班长。

3.参加研修人员不收培训费和餐饮费,住宿费每人每期400元及往返差旅费由责任区所在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销。并请自带洗漱用品,携带身份证和22寸证件照片。

4.培训实行考勤和结业考核,缺勤情况计入考核,合格者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颁发湖南省责任区督学研修班结业证书。

5.因培训地点接待能力有限,培训期间司机与随行人员一律不安排食宿。

责任区督学研修班由省教科院教育督导与评价所承办,相关工作请直接与该所联系。联系电话:0731-8440299385182390(传真)。联系人:熊文君,邮箱:jyddpjs@163.com

 

附件1:各市(州)研修人员名额

附件2督学责任区研修人员汇总回执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各市(州)研修人员期次及名额

第一期研修班市州及名额

第二期研修班市州及名额

长沙市

72

湘潭市

23

株洲市

30

岳阳市

55

湘西州

33

怀化市

60

郴州市

57

永州市

53

常德市

40

邵阳市

53

娄底市

26

益阳市

35

衡阳市

39

张家界市

20

 

297

合计

299

 

附件2督学责任区研修人员汇总回执

       市(州)督学责任区研修人员汇总回执

序号

姓名

性别

督学责任区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1

 

 

 

 

 

2

 

 

 

 

 

3

 

 

 

 

 

……

 

 

 

 

 

经验交流人

 

 

 

 

 

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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