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政府为督学责任区工作提供保障
| 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政府为督学责任区工作提供保障 |
| 发表时间:2011年04月12日 11:29 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大 中 小】 |
| 怀化市溆浦县为了强化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10】16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怀化市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怀教发【2010】16号)的文件精神,于2010年10月建立了溆浦县督学责任区制度,并增聘了县级督学12名。今年县政府又专门安排督学责任区专项经费12万元,已列于年度财政预算,有效地保障了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李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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