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委厅动态

洪江市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1-03-28 00:00 【字体:
洪江市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发表时间:2011年03月28日 16:10  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监督管理,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洪江市教育局在各校设立一名教育收费监督员,并聘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教育收费兼职监督员,长期监督学校收费工作。同时,要求学校要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决制止“一边免杂费,一边乱收费”的不良现象,坚决抵制其他职能部门的搭车收费行为,严格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禁止一切违规收费行为。对于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以及其他教学辅助资源要不折不扣地确保学生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购,学生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同时,新华书店、保险公司等服务部门的代办点一定要设在学校门口或学校礼堂内,学生只能在代办点自愿订购教辅资料和办理保险事宜,严禁学校以“自愿”名义向学生摊派教辅资料和统一购买保险。教育局将联合物价、财政、纠风、减负等部门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排查,对违规收费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洪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责任编辑: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洪江市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9954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