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督导简报第六期
湘潭市教育督导简报第六期 |
发表时间:2010年12月21日 14:53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大 中 小】 |
韶山市按照《合格学校办学标准》狠抓学校管理 韶山市为进一步加强合格学校管理,着手抓好四项工作。 1、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坚决按部颁标准开课,教材、教辅用书及资料的征订由教育局统一归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配套用书,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2、严格按规定履行学生的转学、请假等手续,做到转入有来源,转出有去处,休学有原因,更名有依据,毕业有存档。本学期我市开展无辍学的乡镇(学校)的评比活动,7个乡镇有5个乡镇无1人辍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无1人辍学,巩固率达100% ,初中辍学2人(均为八年级)。 3、我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按合格学校的办学标准,制定各学校的工作计划,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要求未验收的学校要严格按标准规范学校管理,对已验收的学校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促进全市各类学校工作的规范化。 4、规范收费行为。今年省收费文件未按时下发,我市按湘潭市教育局的布置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代收服务费的收费工作到位,同时做好贫困学生的减免工作,确保全市无1人因贫困辍学,也无一起因收费上访的事件。 (韶山市督导室供稿) 湘乡市八大举措力促办学水平提升 1、抓管理机制——强化管理职责,优化激励机制。 2、抓质量监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普通中小学学科质量监控机制和学力调研测试制度。 3、抓检查视导——加大教学工作检查和视导的力度,强化管理。 4、抓“三考”质量——中考、学考和高考。一是抓中考。 5、抓队伍建设——狠抓教研教改,加强专业素养建设。 6、抓艺体特色——打造艺体教育品牌。 7、抓教育均衡——加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力度。 8、抓办学规范——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和编班行为。 (湘乡市督导室供稿) 编审:刘汗青 执行编辑:黄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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