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督导简报第十二期
湘潭市教育督导简报第十二期 |
发表时间:2010年12月21日 15:05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韶山市制订了《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基本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机构、工作任务,督学工作机制和实施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的内容。韶山市人民政府聘任了九名专职督学和一名兼职督学。全市共分为三个督学责任区。所聘督学都是教育一线的骨干教师和校长岗位上退下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校长。韶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关于督学责任区督学工作的有关规定》。规定对督学所在的学校必须为督学提供所需各项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对督学的绩效工资作出了规定。督学的绩效工资由韶山市人民政府督导室根据《工作方案》进行考核确定其等第,按等第发放其绩效工资。确保督学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极大地调动了督学积极性。 督学现已颁发聘书,并配备了督学证,做到挂牌上岗。各学校及幼儿园全部张贴了《督学责任区制度须知》。 督学责任区督学现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1、召开全市督学会议,学习有关省市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督学的责任和任务。 2、对全市所有督学办公室进行了督查,督学室全部挂牌。办公室配备办公桌、电脑、沙发、饮水机等办公用品。 3、 4、给督导印发和组织学习《督导工作手册》、《湖南省督导条例》、《湖南省教育强省的决定》、《韶山市教育强市的决定》和《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文件。 5、组织韶山乡片区督学参加了对银田学校、韶山乡学校教育视导。 6、11月2-8日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文雯、市教育局局长张新林、市人民政府督导室主任督学罗秋君带队,组织督学开展了对乡(镇)教育工作目标年度评估检查。 7、制定了对督学的考核评估细则及对学校校长工作的督导评估考核细则。 8、11月下旬组织督学对全市各学校开展“红色文化”活动及督查。 (韶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供稿) 雨湖区随访督导主题明确 逐步系统化 为强化随访督导的效能,形成系列化主题,雨湖区教育督导室对责任督学的随访督导进行统一规划,逐步建立系列随访督导主题。 1、督查“合格学校建设”工作。责任督学在杨区长带领下,多次下到江麓学校等6所学校,对其硬件建设进行10多次督导。责任督学先后七次到6所学校,对合格学校建设的软件资料进行详细审查。 2、学校特色建设督查。小学一组和小学二组对13所学校进行了特色建设督查。下到广场学校、熙春路逸夫小学、风车坪学校、金庭学校等,跟学校领导一起,解读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特色建设”各项指标,使学校特色建设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并了解到学校的困难与困惑,如英语活动师资缺乏的问题、特色建设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的问题等。 3、校园文化建设督查。小学一组先后到5所学校督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情况,一进校园就四处察看,既发现了好的典型,也发现了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不足。如发现个别学校保洁工作未做好,破坏了校园美观,又如学生文明礼仪行为养成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对学校领导提出要求,促进了学校良好氛围的形成。 4、现有合格学校情况督查。如小学二组到许家铺学校进行随访督导,该校是去年以高标准通过验收的一所合格学校。责任督学察看了各个功能室,听取了校长汇报,了解到硬件的改善给学校教师增添了活力,为学生开拓了新的视野,的确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该校通过验收以后,学生人数比原来有所增加便是明证。 5、农村小学办学条件督查。小学二组到立云中心小学、人民中心小学、富强小学等了解情况,找出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的差距,形成督查意见。这些意见将由督导室整理汇总,提交教育局领导,为明年学校的硬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建设等,特别是明年合格学校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一手资料。 (雨湖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供稿) 编审:刘汗青 执行编辑:黄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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