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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教育督导简讯第12期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0-12-20 00: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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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  

  抓住机遇,创合格学校     扎实工作,交满意答卷
             省厅唐亚武同志一行到荷叶坪学校检查合格学校创建工作

       2010年12月9日下午15时许,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唐亚武同志 一行在郴州市教育局主任督学黄守分同志,苏仙区副区长周贤斌同志、苏仙区教育局长刘绍弟同志的陪同下,来到荷叶坪学校检查合格学校创建工作。唐厅长一行,首先查看了学校的教室、功能室、学生宿舍、食堂、学生运动场所。然后 听取了刘局长创建合格学校的情况汇报,并对学校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学校管理、职工待遇等,进行了详细询问。检查当中不时的提出一些问题,“创建合格学校用了多少钱?”,“钱从哪里来?”“学校管理有何特色、亮点?”胡水清校长给一一解释并作答。当看到学校教室 、功能室装修一新,设备配置齐全,应用充分,校园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学生活泼、开朗、礼仪、阳光时,唐厅长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在会议室唐厅长与刘局长就经费管理、分配、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临别时唐厅长高兴地说“这所学校小,但管理很规范;学校寝室内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这一点我很欣赏,良好习惯的培养就要高标准严要求”。省厅领导对荷叶坪学校在合格学校创建当中所做大量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学校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荷叶坪合格学校创建工作从2009年下学期开始至今,主要完成了改水改电、教室亮化改造、兴建校园围墙、完善亮化各功能室、校园绿化美化等项目建设,合计投入资金约60余万元。在上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荷叶坪合格学校创建取得圆满成功。如今,整个校园焕然一新,教学条件和教学环境上了一个新台阶。         (荷叶坪学校     艾必新、胡久明)

桂东实施教育强乡镇考核  纵深推进教育强县建设

       为促使乡镇政府更好地落实办学责任,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纵深发展,近日桂东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乡级人民政府进行“教育强乡镇”考核,印发了《关于开展乡级人民政府教育强乡(镇)督导评估考核和乡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的通知》。
       《通知》明确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牵头,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作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可操作性增强;加大奖、惩力度。激发了乡级人民政府建设“教育强乡镇”的热情,对桂东的教育、社会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联动作用。
(桂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罗健)

郴州市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现有市级督学责任区6个,市级责任区督学28人。全市11个县市区共划分了67个县级督学责任区,聘请县级责任区督学305人。目前,市、县两级责任区督学正按省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做到“三个落实”,为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落实了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工作。组建了郴州市教育随访督导团,成员由省、市级督学和督导评估专家组成 ,负责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督学责任区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落实了市级督学责任区的工作班子,每个市级督学责任区配备了4至6名督学。责任区督学的选聘,坚持“非在职为主、教育教学一线的同志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政治思想好、业务熟悉、身体健康的条件要求,把刚退休或退二线的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以及市教科院的教研员选聘到责任区督学岗位上,确保所聘请的责任区督学乐意干、有时间干、能干好。  
        二是落实了工作经费。根据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需要,市教育局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经费由12万提高到14万。市财政除在年初预算安排50万元督导专项经费外,另追加责任区督学工作经费30万元。各县市区也安排督学责任区工作专项经费,全市11个县市区共安排责任区工作专项经费61.5万元。
        三是落实了责任区督学的待遇。按照月津贴、督学工作专项补助、年终奖金三个部分,确保责任区督学的待遇。责任区督学每月享受200元固定津贴,到责任区开展督学每天给与50元补助,督学年度工作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将给与奖励 。市级责任区督学下县市区开展随访督导,市教育局除每人每月给予固定津贴200元外,还按实际随访督导天数每人每天补助50元,住宿费按实予以报销。
         二、建立“四项制度”,确保督学责任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了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印发<郴州市责任区督学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每学年将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次。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凡考核为不称职的,将进行诫免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予以解聘。 
         二是建立了责任区督学回避制度。从县市区选聘的督学原则上不在本县市区督学,实行异地督学,避免督学过程中不必要的干扰。
        三是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工作月报告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了《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工作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必须在每月5日前报告上个月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
        四是建立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联系督学责任区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3名工作人员每人联系了2个市级督学责任区,挤出时间与市级责任区督学一同下去开展随访督导。
        三、坚持“三个加力”,助推督学责任区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重新修订了县级教育行政工作、教育督导工作考核制度,将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对县级教育行政、教育督导工作考核。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各类教育先进集体评选中,将责任区督学随访督导的结论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还将加大对市级责任区督学的考核力度,建立了市级责任区督学工作台账,市级责任区督学开展随访督导的次数、督导的内容和工作情况每月都有记载。这些都将作为责任区督学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印了《郴州市督学责任区工作资料汇编》,作为责任区督学工作的工具书发给了每位市级责任区督学和县市区政府主任督学和督导室主任。同时举办了责任区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各县市区政府主任督学、督导室主任和市级责任区督学认真学习了国家和省里有关督导工作文件,并围绕责任区督学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等业务方面的问题开展了培训。
        三是加大服务力度。市级责任区督学下责任区开展随访督导,原则上由市教育局安排车辆接送。市教育局一时无法安排车辆接送的,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县市区衔接,请县市区安排车辆接送。市、县两级无法安排车辆接送的,市级责任区督学乘坐公交车,交通费由市教育局全额报销。县市区教育局印发的文件,要求送督学责任区工作组1份,便于责任区督学了解和掌握县级教育工作动态。
                          (郴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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