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重拳整治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
宜章重拳整治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 |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21日 11:53 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大 中 小】 |
近日,宜章县出台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整改实施方案》,重点整治违规办学行为。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党组成员及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宜章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集中整治活动,按照“局领导包片,股室及责任区督学包校”的原则,具体落实整治工作。同时,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负责本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整改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规范办学行为对社会承诺的宣传力度。学校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学校校长与教育局局长签定的《宜章县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承诺书》,悬挂《责任区督学公示牌》,并公开举报电话,构建与学校、家长沟通的督导平台;各学校老师与本校校长签定承诺书;县教育局及城区中小学校校长到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向社会承诺如何规范办学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蹲校督查,整改到位。县教育局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行风评议员到学校监督检查;组织人员明查暗访,调查核实群众举报事项,责任区督学蹲校负责落实整改到位。 四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学校或教师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还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是学校行为的,取消学校及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区督学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同一所学校,一年内被通报批评两次或因办学行为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校长引咎辞职。是教师违反规定的,取消当事人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职务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情节特别严重的,职称低聘一级,是城区教师调离城区,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迁就。 |
责任编辑:宜章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范春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