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率先实现所有学校土地产权明晰
韶山市率先实现所有学校土地产权明晰 |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12日 11:28 来源:湘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大 中 小】 |
韶山市委、市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强省精神,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制定了《韶山市教育强市决定》,落实了各部办委局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为创建省合格学校建设,市政府决定合格学校的报建费为15元/平方米。市国土局为全市所有学校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市规划局为所有学校颁发了土地规划红线证,为了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率先实现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土地产权的明晰。 |
责任编辑:黄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