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0年全省民办教育“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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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0年全省民办教育 “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的通知 | ||||||||||||||||||||||||
湘潭市、衡阳市、娄底市教育局: 经研究决定,安排你市按照我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全省民办教育奖励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08〕346号)的基本要求,衡阳市推荐一个(限中等职业学校)、娄底市推荐一个(限中等职业学校)、湘潭市推荐两个(一个中等职业学校、一个高等职业学院)2010年全省民办教育“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申报“以奖代补”项目学校的《2010年全省民办教育“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须由市教育局签署审查意见后上报,我处进行审定。项目申报材料请市教育局通知有关学校于 附件:2010年全省民办教育“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申报表 湖南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 二O一O年 附件: 2010年全省民办教育 “以奖代补”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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