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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教育督导2010年第1期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0-04-12 00: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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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         2010122

 

钟燕局长专题研究教育督导工作

 

111,市教育局局长钟燕专题听取教育督导工作汇报,并就如何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以促进株洲教育事业发展发表讲话。她说,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为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在建设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方面,切实履行了监督、指导和服务职能。在充分肯定教育督导室今年工作思路的同时,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面把握我市教育现状,促进均衡发展。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基层学校的优势,为教育行政部门全面、科学制定各类教育政策提供前瞻性建议。二是创新督导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今年,市教育督导室将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和对直属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二项创新工作,督导工作者要不断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提高督导专业素质。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类考核评价体系。要进一步优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定量”计分办法,并结合考核评价结果的“定性”运用实施阳光督导。

2010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督导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的总目标,大力加强教育督导自身建设,不断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方法,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

()开展第二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

1.部署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督促和指导首批接受省第二轮 “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3个县市区对照评估考核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完善市级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方案,从今年起,每两年实施一轮县市区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

2.对 “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督查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3.运用好“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将结果在市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根据督导评估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工作。

4.督促县市区对照有关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对2010年接受教育强县市区省级视导的县市区加强督查,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加强指导。

()启动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5.根据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2010年接受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对照《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四)继续开展同级督政工作。

6.修订和完善市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细则,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教育工作职责和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考核。

(五)继续实行县级教育督导工作年度考核。

7.继续实行县级教育督导工作年度考核制度,研究制定2010年教育督导工作考核办法,依据考核情况实施奖惩。

()认真抓好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

8.抓好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配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2007年底以前挂牌尚未接受督导评估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对2004年已评估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新一轮督导评估。对受评学校进行前期视导,督促和指导对照督导评估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对2009年已经接受省、市督导评估的学校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按要求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9.开展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根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和督导评估规划,扎实推进2010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对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初中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在此基础上,统一公布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名单。指导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抓好完全小学的督导评估,并对县级评估的完全小学进行审查备案。

10.开展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制定和完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评估方案及督导评估规划,并按规划稳步推进督导评估工作。

11.开展直属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题调研。

12.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分级建立教育督导责任区,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随访督查、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促进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范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今年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控流保学、中小学办学行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教师绩效工资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专题调研,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八)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13.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充实教育督导人员,增加教育督导经费,改善教育督导条件。举办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干部业务培训班,学习教育督导理论知识和督导评估的业务知识,交流各地教育督导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作风建设,完善相关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规范教育督导行为,调动教育督导工作者的积极性。

(九)不断改进和创新教育督导运行机制。

14.坚持“科学督导”,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评估指标体系,确保督导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坚持“阳光督导”,认真研究和改进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完善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确保督导评估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坚持“有效督导”,确保教育督导工作落到实处。

(十)切实抓好教育督导理论研究、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15.开展国家和省《教育督导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全市教育督导优秀论文和成果评奖活动,鼓励和组织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教育督导研究活动,为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基础和智力支持。继续办好《株洲教育督导》及株洲教育督导网,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实现教育督导信息的及时反馈和交流。重视教育督导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教育督导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进一步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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