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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规范社会办学行为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0-02-02 00:00 【字体: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规范社会办学行为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10年02月02日 14:30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  
 

芙蓉区现有注册民办学校(园)94所,其中非学历培训学校40所,民办幼儿园54所,形成了多层次、多规格、多门类的民办教育体系,基本满足区域公民兴趣特长、专业素养、职业技能的培养培训需求。近年来,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力保障,全面监控,民办教育工作呈现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根据会议要求,就我区集中治理社会非法办学行为工作(简称“清无”)谈几点做法: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我区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民办教育管理机制,由区政府牵头,成立了教育、民政、消防、卫生、安监、交警、公安以及各街道(乡、局)共同参与的区集中治理社会非法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总调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同时,将责任层层分解,每年与街道(乡、局)及区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确保各街道管辖地所有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明确规定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配备分管领导和专干,全区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常态实施

我区将“清无”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区的决定》、《教育督导工作办法》、《区直部门、街道(乡、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等重要文件的内容,实行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以及教育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了有关职能部门、街道(乡、局)的工作责任。教育局也相应出台了《民办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考核办法》,按年度实施考核,并在《长沙晚报》、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同步公示民办教育机构的考核结果。2009年,区政府召开了“清无”工作专门会议,制订并下发了《集中治理社会非法办学行为工作方案》专门文件,责任更明确,内容更全面,措施更有力,为“清无”工作的常态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讲求服务,引领发展

我区为了引领民办工作有序发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定期组织召开全体民办教育机构大会,进行政策宣讲,解读学校设置标准,使民办教育举办者认识到规范办学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编印了《民办教育工作手册》,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并在区政府“芙蓉之窗”政务信息网上设置公开审批栏目,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实施前置审批,坚决执行依法准入制度,成立由区教育局全程负责,民政局、卫生局、妇幼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审批小组,对每一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登门审批,重点针对校舍设备、从业人员资质、食品卫生安全、校务管理等进行严格审查,严把“准入关”,得到了广泛认可。此外,健全激励制度,为民办学校(园)量身制订了《规范化民办学校(幼儿园)评估标准》,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每年设置专项奖励资金30万元,大大提高了全区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的自觉性。

四、全面监控,集中治理

我区坚持突击检查和长效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民办教育发展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做到随时督查,及时通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清无”专项行动,“清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全员参与,分工合作,采取“疏、导、堵”并举的方式,对全区现有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地毯式清查,及时办发整改通知书或停办通知书,建立工作台帐。对于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学校(园),依法核发证照;对整改期限、办证期限已到,仍无法达到要求,仍未办理证照的学校(园)依法查封取缔,向社会予以公告。2009年的“清无”专项行动中,共清理无证民办学校(园)60所,其中疏导办证26所,限令关停34所。同时,每年定期组织对非法营运园车、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进行重点排查,联合治理周边环境,清理污染源,降低噪声,拆除危险构筑物等,多年来我区民办教育机构从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我区“清无”工作呈现立体化、规范性、全方位的局面,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无证办学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规范办学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日益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强监控,使民办教育更加优质、开放、平等、充满活力,为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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