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示09年中东部地区申报设置的48所高校
教育部公示09年中东部地区申报设置的48所高校 |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09年12月23日 08:15 来源:教育部网站 【字体:大 中 小】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中东部地区院校的设置审批工作,我部将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实地考察拟设置学校,现将各地省级政府申报并经我部初审的学校名单,共计48所(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学校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办学行为均可以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特别是申报学校有无违规办学行为、有无虚假招生宣传、有无贿赂国家公职人员和评审专家、办学条件是否属实等问题。 公示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至2009 年12月29日。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起,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我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10-66097163,66092136 传 真 号:010-6602044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责任编辑: 杜雯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