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关于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09年12月04日 16:50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大 中 小】 |
各市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 号)的有关规定,教育部修订后的办学许可证自 用的,教育部组织印制的办学许可证自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已经下发到我处,为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规 定,在2010年1月1日前完成经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 换发工作,请各市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处)抓紧时间到我处来领取修订后的办学许可证, 并按照规定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0731-84136793.
湖南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 |
责任编辑:陈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