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娄底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置条件》《娄底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申办及审批程序》《娄底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评议细则》《娄底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评议细则》的通知
关于下发《娄底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置条件》 《娄底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申办及审批程序》 《娄底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评议细则》 《娄底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评议细则》的通知 |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09年12月04日 16:24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大 中 小】 |
娄教通〔2009〕10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民办教育是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规范民办学校的审批行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置标准,制定《娄底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置条件》、《娄底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申办及审批程序》、《娄底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评议细则》、《娄底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评议细则》,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文件及附件解释权属娄底市教育局。 附件: 1、娄底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设置条件 2、娄底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申办及审批程序 3、娄底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评议细则 4、娄底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评议细则 娄底市教育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
责任编辑:陈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