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出新举措
岳阳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出新举措 |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09年07月13日 10:42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加强岳阳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维护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岳阳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岳阳市制定下发了《岳阳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要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坚持“自主用人、依法管理”的原则,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规定》包含聘用管理、教师配备流动、业务管理、教师培训、教师的权益和义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奖惩、教师工龄教龄计算、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违规责任、解释及实施等11个方面49条规定。 《规定》强调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待遇,即在评先、评优、晋级、培训、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计算工龄教龄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规定》的制定并颁发必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岳阳市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
责任编辑:陈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