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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督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6-15 00:00 【字体:




 湘政教督通[2009]24号
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督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在建设教育强省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在暑期举办全省教育督导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12日至7月15日,其中7月12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具体地点和乘车线路见附件1)
三、培训对象
1、省督学(其中市州党政领导干部可不参加培训);
2、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
3、各市(州)主任督学和教育督导室主任;
4、各县(市、区)主任督学和教育督导室主任。
四、培训内容
培训期间,将邀请教育部督导办、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及有关专家就下列内容举行讲座:
1、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形势及政策法规;
2、教育经费保障面临的形势及政策法规;
3、教育督导的发展历史及基本理论;
4、教育督导评估的基本方法与技术手段;
5、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县级政府职业教育评估及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评估的相关业务;
6、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通知上述4类培训对象准时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见附件2)统一汇总,于6月30日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2、培训期间不收培训费和资料费,食宿自理,请参加培训人员来时带足住宿费(每人每天55元)。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住宿费及往返差旅费由各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从省督学专项工作经费中报销;
3、因省委党校接待能力有限,培训期间不得带与培训无关的人员(司机一律不安排食宿);
4、请自带洗漱用品。
联系电话:0731-2207751、2204311(传真)
邮箱地址:nancy1311@163.com
联 系 人:马兰花、刘阳科
 
附件:1、省委党校乘车路线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二OO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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