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暨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我市召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暨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09年06月05日 14:01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大 中 小】 |
5月25日,市委、市政府在祁阳县召开全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暨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唐长久、副市长戴菊芳分别就教育督导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市教育局局长郑山明、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督学陈岩分别就全市教育工作和教育督导工作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认真传达了全省教育督导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总结表彰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09年度教育督导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围绕建设教育强市总体目标,围绕教育中心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的作用,突出教育督导重点,狠抓关键,力求实效。一要督教育经费保障。要督促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教育强省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管理体制,督促县级财政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二要督办学条件改善。要突出抓好合格学校的督导评估。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合格学校的督导评估的经验,通过有效的督导评估,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改善办学条件。要抓好城区学位建设的督导评估,逐步解决班额过大的问题。三要督教师队伍建设。要督促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理顺教育人事管理体制,加强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督促县区将中小学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教师各项待遇,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四要督办学行为规范。要督促学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督促学校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招生秩序,规范收费行为,促进依法办校,依法治校,提高办学水平。五要督教育发展环境优化。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不能随意到学校检查和收费,为学校办学创造宽松环境;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六要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要针对社会和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督导评估,力争每次督导评估,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教育督导部门的评估意见,每次督导评估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听取督导评估情况的汇报,及时采纳教育督导部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要切实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县区政府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作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决策、经费投入、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惩戒处罚的重要依据。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把教育督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要亲自抓教育督导,定期研究教育督导工作,及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为教育督导机构给足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教育工作时,特别是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听取教育督导机构的意见。同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尊重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下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都要主动接受教育督导评估和考核,对于督导评估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党委、政府分管教育的常委、副县区长、教育局长、财政局长、主任督学、教育督导室主任参加会议。 (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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