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教育督导第3期
永州教育督导 第三期 (总第15期) 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 2009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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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暨 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围绕建设教育强市总体目标,围绕教育中心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的作用,突出教育督导重点,狠抓关键,力求实效。一要督教育经费保障。要督促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教育强省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管理体制,督促县级财政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二要督办学条件改善。要突出抓好合格学校的督导评估。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合格学校的督导评估的经验,通过有效的督导评估,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改善办学条件。要抓好城区学位建设的督导评估,逐步解决班额过大的问题。三要督教师队伍建设。要督促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理顺教育人事管理体制,加强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督促县区将中小学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教师各项待遇,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四要督办学行为规范。要督促学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督促学校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招生秩序,规范收费行为,促进依法办校,依法治校,提高办学水平。五要督教育发展环境优化。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不能随意到学校检查和收费,为学校办学创造宽松环境;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六要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要针对社会和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督导评估,力争每次督导评估,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教育督导部门的评估意见,每次督导评估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听取督导评估情况的汇报,及时采纳教育督导部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要切实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县区政府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作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决策、经费投入、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惩戒处罚的重要依据。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把教育督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要亲自抓教育督导,定期研究教育督导工作,及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为教育督导机构给足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教育工作时,特别是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听取教育督导机构的意见。同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尊重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下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都要主动接受教育督导评估和考核,对于督导评估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市政府督学,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党委、政府分管教育的常委、副县区长、教育局长、财政局长、主任督学、教育督导室主任参加会议。 (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江永县修订完善教育督导考核工作“指挥棒” 近日,江永县新修订下发了《江永县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评估考核方案》、《江永县校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江永县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评分细则》。这些方案(细则)的考核内容涵盖学校管理和乡镇教育发展的主要方面,将成为全县今后一段时期教育督导考核工作的“指挥棒”。 根据教育督导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江永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年初组织专门人员对教育督导评估的有关方案和细则进行修改完善。为集思广益,江永县县教育督导室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讨论会,按照机关股室修改、征求学校意见、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县级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审定等程序进行。在修订完善方案和细则的过程中,该县特别注重对一些重点、难点考核指标内容的修改和补充。如在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评估考核方案中,针对乡村学校管理相对薄弱的状况,明确规定每学期至少对全县各中小学进行一轮平时随机督查和1-2次专项督查,加大对完小、村小、教学点的督查力度;参照省、市有关考核标准,试行将江永一中、县教师进修学校纳入评估考核范围。在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评分细则中,将“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为学校办实事对当地学校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作为增设的“加分项目”的内容。 修订后的考核方案(细则),较原方案更为科学、合理,对规范和促进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强化乡镇场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发展教育职责,加快创建教育强乡(镇)和教育强县步伐,都将发挥良好的促进作用。 (江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蓝山县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 今年以来,蓝山县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加快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作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民生的重头戏来抓,不断加大合格学校建设力度。 蓝山县按照“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协调、人民满意”的原则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普及”的发展思路,在2008年实际投入1164.99万元完成6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任务的基础上,2009年又计划投入1274.5万元创建6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该县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规划,通过完善领导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合格学校建设的工作目标、质量标准、序时进度和考核细则,加快了合格学校建设进度。 (蓝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宁远县:开展集中治理,优化教育环境 宁远县认真落实省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意见,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治理教育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全社会重教支教的良好氛围。县里成立了优化教育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县政府制订了《优化学校发展环境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了县直17个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并从县直部门抽调了82名工作人员,组成6个工作小组,从5月份开始,对教育发展环境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治理。治理工作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冲击,制止针对学校的乱收费、乱罚款,加强网吧和学校周边摊点整治,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的监管为主要内容。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人大、县政府、县优化办、监察局等部门还组成了联合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宁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零陵:抓整洁文明校园建设促办学水平提升 5月12—15日,由零陵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对据江寺完小等12所小学进行创建整洁文明校园检查验收。 零陵区教育督导室于去年4月对这次整洁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布置,参检学校为各乡镇所在地之外的完全小学。检查前,区教育督导室制作了《零陵区中小学创建整洁文明校园检查评估细则》。在这次检查中,组织督导组按照《评估细则》对各校校园环境、室内卫生及设施设备、师生行为、食堂商店卫生和校园绿化等五个方面进行细致调查,逐项打分,在检查现场与学校简要口头交换意见,并要求学校负责人对打分结果签字认可。检查结果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将参加下一轮创建,及到合格为止。对合格学校还将授牌表彰。 (零陵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