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委厅动态

教育部通知: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5-15 00:00 【字体:
教育部通知: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15日 11:29  来源:中国教育报 【字体:  

教育部发出通知

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

  本报北京5月14日讯(记者 焦新)近日,我国内地已确诊2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目前中考、高考时间已经临近,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确保中考、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加强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本地本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特别是中考、高考期间的防控应对措施。要切实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通知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力度,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校的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形式普及科学防控知识。还没有开展相关教育的学校,要立即面向全体师生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要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通知指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联系。要密切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本地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和防控要求,并按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有效应对的工作格局。

  通知强调,要加强疫情监测。要全面实施晨检,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两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防控工作的指导,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对患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要劝其及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

 

责任编辑:杜雯雯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教育部通知: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

995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