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委厅动态

关于对首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后整改情况开展省级重点抽查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5-11 00:00 【字体:




 湘政教督通[2009]10号
关于对首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后
整改情况开展省级重点抽查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关于对首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后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097号),在县级自查、市州全面督查的基础上,经与省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对首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后整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并对整改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改不力或问题反弹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重新认定为不合格等次。为认真做好省级重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根据首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及市州全面督查情况,确定省级重点抽查30个县市区,具体名单如下:

长沙市:望城县、宁乡县

衡阳市:衡南县、衡东县、祁东县

株洲市:攸县、茶陵县

湘潭市:湘乡市、湘潭县

邵阳市:新宁县、隆回县、邵东县

岳阳市:汨罗市、临湘市

常德市:安乡县、汉寿县

益阳市:南县、沅江市

郴州市:永兴县、宜章县

张家界市:慈利县

娄底市:涟源市、新化县

怀化市:沅陵县、溆浦县、通道县

永州市:道县、江华县

湘西自治州:龙山县、花垣县

二、组织形式

省级重点抽查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共设5个督查组,每组5人,分别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带队,并抽调部分省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组成。

三、抽查时间

省级重点抽查从520左右开始,每个县市区安排一天半左右的时间,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抽查程序

1.听取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2.针对整改事项,实地核查有关数据、材料;

3.对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走访或座谈;

4.简要反馈督查意见。

五、基本要求

1.县级政府应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报有关表格(见湘政教督通〔20097号附件),并向督查组如实提供关于教育工作整改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有关表格及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追补、清退经费的凭据等),并将有关资料分类归档;

2.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学校应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

3严格执行督导评估的有关廉政纪律规定,接待工作一律从简

4.请相关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共同参与省里的重点抽查。

 

  附件:重点抽查时间安排表

 

 

 

二OO九年五月七日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克保副书记、开朗副省长,

省督学顾问

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党委组织部、教育局,有关县市区人民

政府

附件:

重点抽查时间安排

 

时间

组别

52029日左右

第一督查组

望城县、宁乡县、湘潭县、湘乡市、涟源市、新化县

第二督查组

汨罗市、临湘市、安乡县、汉寿县、沅江市、南县

第三督查组

衡南县、衡东县、祁东县、新宁县、隆回县、邵东县

第四督查组

沅陵县、溆浦县、通道县、龙山县、花垣县、慈利县

第五督查组

道县、江华县、宜章县、永兴县、攸县、茶陵县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关于对首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后整改情况开展省级重点抽查的通知

995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