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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委、市政府制订教育督导经费硬指标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2-12 00:00 【字体:
怀化市委、市政府制订教育督导经费硬指标
发表时间:  来源:湖南教育督导网 【字体:  
      29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怀发[2009]2号)中明确规定:“设立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从2009年起,市财政分别按每个县(市、区)2.5万元和2万元的标准,安排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县(市、区)财政分别按每个乡镇0.3万元和0.2万元的标准安排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按此计算,每年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市本级为58.5万元,县级最多的为21.5万元,最少的也在8万元以上。这一规定的出台,为保障教育督导经费建立了一种长效机制,确保了教育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怀化市委、市政府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目前,以市(州)委、市(州)人民政府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市、县两级教育督导经费硬指标的做法,在全省怀化是开先河。
             
(怀化市人民政府督导室   李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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