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合格学校工作简报第7期
湘潭市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
工 作 简 报
第七期(2008.7.10)
找差距 抓落实
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湘潭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第一次督查情况)
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1、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拟成立领导小组,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部门、乡镇的工作责任。岳塘区政府章光明副区长提出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实事、好事、急事”来办,并亲自带领区教育局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现场办公,为学校迎检工作出谋划策。韶山市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学校建设,减免相关费用,审批时建立绿色通道。韶山市项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报建工作已完成,发改、国土、城建部门,将报建费统一核定在15元/m2,仅收取质量监测费一项,为正常收费的1/4。湘潭县委、政府制定了《湘潭县关于落实省2008年为民办实事创建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工作方案》、《湘潭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和实事管理后续工作规程》。
2、强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县(市、区)教育局迅速组建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责任,以抓方案、抓进度、抓督查、抓协调、抓奖惩考核等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为强化工作责任,韶山市教育局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协调责任制、督查责任制四种责任机制,并下发了两期《简报》。岳塘区教育局下发工作责任分解表和项目进度督查表,
3、全面启动项目学校创建工作。36所项目学校的创建工作已全面启动,各项目学校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硬件建设已开始实施,软件资料正在收集整理。36所学校中有14所为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学校,其中有6所已全面开工,部分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湘乡市月山镇中学学生宿舍楼主体竣工,学生食堂正在招标;湖山中学学生食堂已经动工;中沙镇中学、石板塘中学寄宿生宿舍已经完成招标签约。韶山市银田中学学生食堂已动工建设;如意中学食堂、厕所改造已经开始施工;姜堰学校已完成运动场围墙及门楼建设;永义乡学校已完成运动场土地平整工作。雨湖区教育局建管站已完成两所项目学校运动场地设计方案,教学楼、功能室维修方案,教技室、体卫站完成教学技术设施、设备配备方案。湘潭县14所有新建和维修任务的学校,已有8所完成立项、审批、报建工作,硬件建设任务已完成30%。各学校对照《办学标准》整理收集资料,湘乡市的花坪中学、崇山中学、湖山中学和雨湖区江南小学工作较为主动。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
此次督查以摸清底子、找出差距为原则,以贯彻标准、落实责任为重点,在现场督查的基础上,与项目学校的具体指标责任人交流了情况,向当地政府、教育局到场人员反馈了意见,综合各督查小组情况,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配置受到政策和资金制约。目前,没有一所学校有完善的国土使用手续,且办理过程存在难度。多数项目学校办学条件底子不清,90%以上无校园规划图,绿化面积、房屋分类建筑数据不准确,大部分学校无标准运动场地。学校功能室普遍不齐全,部分学校功能室缺额较大。大部分学校实验仪器设施、音体美卫劳器材和教育技术装备短缺、陈旧,有的根本无法使用。目前,基建项目开工率仅20%,设施设备到位不足30%。(2)项目学校存在标准不熟悉、责任不明确和措施不得力的现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没有将《办学标准》的具体内容分解到责任人,大多数学校教务主任还没看到标准,该部分指标共12条,在40条总指标中占有较大份额。(3)师资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多数学校存在教师人数超编,部分学科无专业对口专任教师的结构性矛盾。集中体现在物理、地理、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等学科。(4)学校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中普遍存在原始资料积累不全、整理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仍办有重点班和未经审批的实验班,仍按学生学科成绩排队,实施升学奖励等。部分学校未按课程标准开设课程,无学生实践基地和校外教育场所,没有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素质教育实施没有全面落实。多数学校人事管理不规范,档案室建设不符合标准,不是专业工作人员,人事制度不健全。多数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体系不完善,安全演练无记载,安全预案不齐全,灭火器、消防栓没到位。多数学校功能室使用、管理达不到标准的基本要求。部分学校未建立校务公开制度。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多数学校空缺。部分学校德育工作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德育活动记录不齐全。多数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资料不齐全,多数财务资料集中在中心学校。
创建工作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严格对照省定标准仍有较大差距,我们必须做好如下工作:(1)县级政府应迅速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市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县级政府应迅速成立相应机构,将项目学校创建工作的任务,落实到政府相关领导为联点责任人,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2)应迅速出台政策保障和加强资金调度。政府及各部门要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优惠政策,对基础设施建设学校的有关规费要实行减免政策,各级规划、建设、国土、房屋产权部门主动配合,为项目学校完善国土使用手续、房屋产权手续提供捷径,使校园界定清晰、产权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在积极筹措资金的同时,加强资金的调度,确保资金迅速到位、项目建设顺利上马。(3)项目学校应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各项目学校应强化创建意识,人人学习《办学标准》,个个明确工作责任,依照《办学标准》,结合督查意见,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资料齐全、真实、科学。(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以抓方案、抓进度、抓督查、抓协调、抓奖惩考核等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抓好创建工作样板学校建设,同时,定期上报工作进度,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00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