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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8-20 00:00 【字体:
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一、比赛名称

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足球比赛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承办单位

株洲市教育局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200810915日在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天元区泰山学校举行。

六、参赛单位

参加了2007年或2008年市州举行的足球比赛的普通高级中学(含职高)(如市州未举行该项目比赛的,报名时须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说明),本次比赛方可报名。2009年起严格按《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七、竞赛分组

比赛共分2个组别: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八、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市州参赛学校数不限)。每校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报领队(校领导)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18人。

(二)各组别报名参赛少于3队(含3队),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在籍、在校、在读高中(含职高)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8911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其中高中一年级新生可在报名会上补办注册手续);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者。

十、资格审查

(一)按《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纪律与处罚规定(试行)》执行;

(二)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赛会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提交由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可受理,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及

相关补充规定。

(二)比赛使用五号球;上场队员穿胶底布面足球鞋;

(三)参赛队在7队(含7队)以下的组别,采用循环赛进行;8队以上组别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二组循环,取各组前3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小组12名交叉比赛决出14名,小组第3名同名次赛决出56名。

(四)排列名次方法

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名次。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同一循环的净胜球数决定名次,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同一循环进球数决定名次,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抽签决定循环赛名次。

、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分别录取男子、女子前6名,不足6队(含6队)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减1录取。

(二)奖励

1、对获得各组别前6名的运动队分别颁发奖杯;

2、对获各组别前3名队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6名队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具体的评选办法另发。

十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定于2008827(星期三)在株洲市第二中学(株洲市河西炎帝广场对面)召开报名会,会期一天。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1人参加。报名会上各参赛队须交材料:

1、参赛运动员报名表;

22007年或2008年市州足球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

3、参赛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5张,领队、教练员、医生各1张;

4、参赛费:每参赛单位人民币2000元。

(二)定于2008827日上午8点起,在株洲市教育宾馆办理高中一年级新生运动员注册手续,请学校组织新生足球运动员带齐有关材料按时注册,逾期不再受理(注册要求及所需材料按《湖南省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下午2点在株洲市第二中学“教工之家”召开报名会。

(三)一经报名,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更换运动员;

(四)参加报名会和补办注册手续人员差旅、食宿费自理;

(五)报名会不另发通知;

(六)报名会联系人:王连华    电话:13337339982

十五、报到与须知

(一)各运动队、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于赛前二天报到。

(二)各运动队报到时交验下列材料后方可领取参赛证:

1、交验学生运动员的注册IC卡和第二代身份证;

2、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复印件存档);

3、交纳参赛“抵押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违反《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纪律与处罚规定(试行)》和赛会纪律规定、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赛后将如数退回。

十六、仲裁委员、裁判员的选派与管理

(一)技术代表、 仲裁委员、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省学生体育协会聘请。辅助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 对裁判员的管理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十七、经费

(一)各参赛队人员住宿、伙食费自理,由赛会承办单位推荐食宿地点,各参赛学校自行选择。

(二)赛会官员、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的食宿费及往返赛区交通费由赛会负担。

十八、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比赛报名时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对所有参赛人员在赛会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赛会不承担责任。

(二)各参赛单位自备6×9尺队旗1面,颜色不限。

(三)各单位运各动员参赛服装及器具由各队统一自备,必须符合足球竞赛规则规定的要求。

(四)各运动队涉及赛会的商务活动必须赛前报省学生体育协会,经商议后方可实施。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省学生体育协会。

 

附表:

1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足球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

2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足球比赛参赛人员照片粘贴表

附件1-2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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