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2008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
来源: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
一、竞赛名称 2008年湖南省大、中学生排球比赛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承办单位 衡阳市教育局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六、参赛单位 (一)各普通高等学校; (二)参加了2007年或2008年市州举行的排球比赛的普通高级中学(含职高)(如市州未举行该项目比赛的,报名时须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说明,本次比赛方可报名)。2009年起严格按《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七、竞赛分组 比赛共分6个组别: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男子组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女子组 (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男子组 (四)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女子组 (五)普通高级中学(含职高)男子组 (六)普通高级中学(含职高)女子组 八、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中学组各市州报名参加学校数不限)。每校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报领队(中学组为校领导)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 (二)各组别报名参赛少于3队(含3队),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在籍、在校、在读学生; (二)中学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其中大学一年级、高中一年级新生可在报名会上补办注册手续);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者。 十、资格审查 (一)按《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纪律与处罚规定(试行)》执行; (二)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赛会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提交由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可受理,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参赛队在7队(含7队)以下的组别,采用单循环赛进行。8队以上组别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 (三)排列名次方法 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Z值=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仍相等,采用:C值=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高者名次列前。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普通高等学校分别录取各组别男子、女子前8名,不足8队(含8队)的按报名参赛队数减1录取。 2、普通高级中学组录取男子、女子前6名,不足6队(含6队)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减1录取。 (二)奖励 1、对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各组别前8名、普通高级中学各组别前6名的运动队分别颁发奖杯; 2、对获各组别前3名队的运动员颁发奖牌,普通高等学校前8名、普通高级中学前6名队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具体的评选办法另发。 十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定于2008年 8月 19日(星期二)在衡阳市第八中学召开报名会,会期一天。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1人参加。报名会上各参赛队须交材料: 1、参赛运动员报名表; 2、2007年或2008年市州排球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中学生); 3、参赛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5张,领队、教练员各1张; 4、参赛费:每参赛单位人民币2000元。 (二)定于 (三)一经报名,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更换运动员; (四)参加报名会和补办注册手续人员差旅、食宿费自理; (五)报名会不另发通知; (六)报名会联系人:杨小刚 联系电话:13007467527 十五、报到与须知 (一)各运动队、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于赛前二天报到。 (二)各运动队报到时交验下列材料后方可领取参赛证: 1、交验学生运动员的注册IC卡和第二代身份证; 2、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复印件存档); 3、交纳参赛“抵押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违反《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纪律与处罚规定(试行)》和赛会纪律规定、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赛后将如数退回。 十六、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员的选派与管理 (一) 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省学生体育协会聘请。辅助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 对裁判员的管理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十七、经费 (一)各参赛队人员住宿、伙食费自理,由赛会承办单位推荐食宿地点,各参赛学校自行选择。 (二)赛会官员、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的食宿费及往返赛区交通费由赛会负担。 十八、其他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比赛报名时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对所有参赛人员在赛会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赛会不承担责任。 (二)各参赛单位自备6×9尺队旗1面,颜色不限。 (三)各单位运各动员参赛服装及器具由各队统一自备,必须符合排球竞赛规则规定的要求。 (四)各运动队涉及赛会的商务活动必须赛前报省学生体育协会,经商议后方可实施。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省学生体育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