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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育督导(第3期)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6-27 00:00 【字体:

湖南教育督导

第 3 期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                  2008年3月5日

2008-3-21 16:18
 

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
“两基”迎国检总结表彰会议

    3月3日上午,省人民政府在长沙召开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两基”迎国检总结表彰会议。副省长郭开朗,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督学顾问、省教育基金会理事长、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玉娥出席会议。会议总结表彰了2007年 “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和“两基”迎国检工作,对2008年“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及教育强市(州)、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向省政府聘任的新一届省督学颁发了聘书。
    省教育厅主任督学、副厅长陈元魁作了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07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充分肯定了全省顺利通过“两基”国检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了51个县市区“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情况,指出通过督导评估,达到了五个“促进”,一是促进了县级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一步落实了教育职责;二是促进了县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投入;三是促进了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四是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五是促进了教育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被督查的51个县市中有24个进一步理顺了教育人事管理体制。50个县追补了教育经费4.49亿元。51个县市区的教育财政拨款2006年比2005年增长26.1%,真正实现了教育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同时,也指出少数地方对实施“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教育管理体制、教育经费投入、教育发展环境、教育教学管理、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陈元魁还对2008年教育督导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继续深入抓好“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积极启动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的督导评估,认真抓好中小学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适时开展各类教育专项督查。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宗文也在会上讲话。他提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要进一步突出考核重点,努力形成督导考核的正确导向。具体说,要做到“三个突出、三个引导”:突出考核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引导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统筹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教育优先发展;要突出考核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引导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统筹兼顾,更加注意维护教育公平;突出考核教育发展的后劲,引导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统筹教育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李宗文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成果作为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者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郭开朗副省长指出,教育督导既是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保障、重要支撑,又是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内容,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他提出督政将是我省今后一个较长时间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向,要将“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评估作为督政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制度;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建立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评估与督查、奖励机制,并将建设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列入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继续推进督学工作,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督学的根本任务,督促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着力构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重点监测学生心身健康水平、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以及影响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和谐发展,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同时要全面启动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
    郭开朗强调,要把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抓紧制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标准,并指导各地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郭开朗还要求,各市州、各县市区要把教育督导工作摆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督导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环境。要十分重视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结果报告、公报、通报和媒体公示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工作决策、经费投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惩戒处罚的重要依据,将评估结果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联系起来,切实提高督导实效,发挥督导作用。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姜儒振主持。在会议结束时,姜儒振要求各地把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全省建设教育强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确保建设教育强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并要求各地将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的情况,于3月底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适当时候,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地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各市州分管教育的副市州长、教育局长、教育督导室主任和新一届省督学,以及2008年接受“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各市州委组织部长也应邀参加了会议。
                
              省政府表彰湖南省“两基”迎国检工作先进单位

    2月28日,省政府发布通报,表彰湖南省“两基”迎国检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国家“两基”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两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教育部正式认定我省实现了“两基”目标。这在我省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历史性意义,标志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步入了一个新阶段。在“两基”迎国检过程中,各地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临澧县、安化县、保靖县、桂东县、醴陵市、邵东县“‘两基’迎国检工作特殊贡献奖”,并各奖励50万元;授予常德市、益阳市、湘西自治州、郴州市、株洲市、邵阳市以及长沙市、岳阳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先进单位”,并各奖励10万元;授予长沙市雨花区、湘潭县、汨罗市、衡南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娄底市娄星区、洪江区、慈利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先进单位”,并各奖励10万元。
    通报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向先进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创新教育发展机制,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全面推动教育强省建设,为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第二批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
21个优秀县(市、区)各获30万元奖励  1个不合格县政府被通报批评

    2月29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发布通报,公布第二批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2007年接受评估的51个县(市、区)中,长沙市开福区等21个县(市、区)政府的教育工作和赵文斌等42名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实绩被评为优秀等次,株洲市荷塘区等29个县(市、区)政府和黄曙光等57名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被评为合格等次,通道侗族自治县政府的教育工作被评为不合格等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及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了此次对5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06年度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同时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2006年度的教育实绩进行了督导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已报经省委省政府确认。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里决定对被评为优秀的县(市、区)政府分别授予“教育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各奖励30万元;对被评为优秀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分别授予“教育工作优秀个人”称号,并各奖励5000元;同时,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此外,对在2006年进行的首批“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中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邵东县、衡东县、祁东县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复查,确认其主要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复查评定为合格等次。
    通报希望全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以优秀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省政府聘任第六届省督学

    按照《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省督学由省政府聘任,每届任期三年。2004年底省政府聘任的第五届省督学已经任期届满,须予以换届。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督学聘任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本人自愿申请、市州政府审核推荐、省政府审查批准,2月27日,省政府正式聘任朱启明等70位同志为第六届省督学。
    考虑到教育强省建设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第六届省督学人数由第五届的54名增加到70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个别因工作需要的适当予以放宽),并且原则上每个市州4名左右。在新一届省督学人选中,上一届续聘的约占三分之一,新聘任的约占三分之二,主要包括与教育工作有关的省直单位负责人,市州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省级示范高中校长及有关专家。从整体上看,新一届省督学人选比上一届更加年轻化、更具代表性、更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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