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省合格学校创建质量
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集中统一 确保省合格学校创建质量 |
2008-6-26 8:35 |
我县为了认真落实省教育厅湘政发[2008]2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全部到位、实行“以县为主” 管理模式的情况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集中统一,加大对教育工作的宏观调控力度,提高合格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力度。6月5日,主管教育的周辉斌副县长,在教育局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我县创建省合格学校等事项。参加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上听取了县教育局副局长毛照平同志关于我县学校建设等有关工作汇报,会议决定,2008年我县按照省有关工作要求,决定今年将路口镇麻林中学、干杉中学、黄花镇回龙中学、星沙镇湘龙小学、榔梨镇大元中心小学等9所中小学创建成为省合格学校。会议要求,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教育局规划科、县电教仪器站、校办产业办、教育局卫生保健站、图工委等对9所创建学校进行创建工作调研指导,全面指导上述学校的规划建设、改造,内部设施的配置及整个创建工作。会议还要求,创建省合格学校要做到: 一、统一规划,统筹配置各类教育资源 “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到位,使我县教育真正成为“一盘棋”,实现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在合格学校创建中,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统一制定创建方案,确保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集中投入,确保各项工程实施到位 集中统一投入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一是县财政的分期拨款。我县财政在保证人员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前提下,在事业发展经费上也给予了较好的保障。二是要求乡镇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组织教育捐资,所得捐助款全部用于改善乡镇学校的办学条件。三是运作闲置教育资产,置换部分资金用于创建。在布局调整中,城区和各乡镇都出现了一定量的闲置教育资产。对这些闲置教育资产加强了管理,由教育局统一运作,通过出租或挂牌出让,所得资金全部用于该资产所在地定点学校的创建。四是教育部门适度负债,加大创建投入力度。在创建资金一时难以筹措的情况下,我们通过贷款,或与工程承办单位签约,由其先垫资、教育局后偿还等措施筹措资金,保证了创建资金的及时到位、创建工作的按时完成。 在各项创建工程的实施中,我们筹措资金,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集中采购相关物品,统一装备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所需的电脑、网络设备等装备物品,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品牌、规格,由承建单位集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到校,统一组织逐校安装,采购经费纳入工程总造价中,由教育局分期偿还。这样能有效保证了创建工程的装备质量、装备物品的整齐划一。 三、以改革求突破,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起点 农村中小学基础条件差距较大,部分学校就现有条件开展创建,投入较大,且容易造成投入效益低下;部分学校在布局调整中面临撤销。因此,在创建中,要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将创建工作与办学体制改革、投入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及资产重组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创建起点,确保投入效益最大化。(长沙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