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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6-27 00:00 【字体:
2007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2007-10-24 9:45
 

    根据《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07]81号)的安排,决定从11月5日开始,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组织领导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在教育厅厅长张放平、主任督学、副厅长陈元魁同志的领导下,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部分省督学和专家组成四个评估组具体实施,四个评估组分别由杨国旗、汤汉文、蒋明、石灯明担任各组组长。
    二、督导评估的主要目的
    1、引导和督促示范性普通高中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发挥示范作用。
    2、引导和督促示范性普通高中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
    3、引导和督促当地政府及学校主办者进一步加强对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领导和管理,确保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办学环境。
    4、总结和推广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办学经验,促进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整体水平提高,推动全省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要求,本次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主要检查当地政府是否把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是否扩大办学自主权;采取哪些措施优化学校办学环境,治理对学校的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财政是否足额核拨学校人员经费、安排公用经费和基建经费;财政是否向学校平调学杂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是否以升学率作为对校长、教师、学校评价和奖罚的唯一依据。
    2、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发挥示范作用的情况。学校招生、收费是否规范;是否举办了重点班和招收了复读生;是否按照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考试次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学生成绩排队;学生课业负担是否合理;节假日是否成建制补课;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哪些做法和经验,有哪些培养学生特长和创新精神的办法;是否重视学生德育,德育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如何,发挥示范性作用的情况等。
    3、学校办学条件的情况。主要检查班额、教学和生活用房、各科教学及实验设施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情况。
    4、班子与队伍建设及学校管理的情况。领导班子建设主要检查校长的个体素质及班子的整体素质,重点考察校长及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情况以及务实、勤政、民主的工作作风。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检查教师学科结构、教学能力、培训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学校管理着重看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是否科学,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严格。
    5、教育教学情况。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并结合检查教师备课、听课、作业批改情况,课程改革和教研教改情况,以及教学质量和水平。
    督导评估内容所涉及的时段一般是2005年下学期至2007年下学期两个半学年度,但教育经费的督查涉及2005年至2007年三个财政年度。
    四、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
    采取听、看、查、访、问等形式进行。督导评估组首先集体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然后依据督导评估内容,按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队伍建设与学校管理、德育工作与教学研究、教育质量与办学特色五大块,分组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校容校貌及办学设施设备,走访干部、教师、学生、家长,以无记名方式对教师、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学生家长,随机抽查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此外,每校听课20节左右,基本覆盖高中的各个年级、所有课程及老、中、青三类教师。听课不事先通报学校。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确定等级,评价标准详见《省示范高中督导评估听课表》。如有必要,召开有关教师、学生、中层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同时,督导评估组每到一所学校必须在校内三处地方公布对外联络电话,收集对学校、教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督导评估组成员的意见、建议等有关信息。
    五、督导评估的时间安排
    这次督导评估的对象共18所学校,均为2004年底以前挂牌尚未接受过督导评估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每个督导评估组分别督导评估4至5所学校,每所学校实际督导评估的时间为3天左右。11月3日下午,督导评估组成员报到;4日上午,督导评估组成员集中培训;4日下午至23日,督导评估组分赴各学校督导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督导评估一组:依次评估双牌县二中、浏阳市田家炳中学、长沙市十一中、宁乡县四中、望城县雷锋学校。
    督导评估二组:依次评估祁东县一中、炎陵县一中、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
    督导评估三组:依次评估慈利县一中、常德市六中、常德市二中、沅江市一中。
    督导评估四组:依次评估娄底市一中、邵东县一中、绥宁县一中、平江县一中。
    六、督导评估小组的组成及分工
每个督导评估组由8人组成,其中组长1人,执行组长1人,资料员1人。人员分组名单如下:
    督导评估一组:
    组    长:蒋  明
    执行组长:陈昌清
    成    员:文亚杰、阳永明、祝新民、孙中良、易荣强、刘阳科
    督导评估二组:
    组    长:汤汉文
    执行组长:邓力耕
    成    员:彭湘云、王兆丰、李从真、唐亚唯、欧南轩、刘筱青
    督导评估三组:
    组    长:石灯明
    执行组长:潘绍祥
    成    员:李卡良、赖学显、薛根生、文雅根、刘宏柒、马兰花
    督导评估四组:
    组    长:杨国旗
    执行组长:王真江
    成    员:胡  立、刘荣生、杨冬至、刘务本、周生来、刘汗青
    组长全面负责评估工作,并负责核查1-3项评估指标所涉及的内容,其他人员分工如下:
    1、办学理念及办学行为组1人,负责评估4~11项指标。听课3节。
    2、学校环境与办学条件组1人,负责第12~24项指标。负责核实并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情况统计表》。
    3、队伍建设与学校管理组2人,负责25~33项指标内容督查。此外,还负责
    ①分别对10名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问卷情况进行分析;
    ②每人听课3-4节,并检查教师教案20本、部分教师听课笔记和学生作业本,对全组听课情况进行汇总;
    ③核实并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情况统计表》(一)。
    4、德育工作与教学教研组1人,负责第34~39项指标内容督查。听课3节。
    5、教育质量组1人,负责40~46项指标。对10名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核。
    以上各组在完成各自任务的基础上,必须填写《督导评估操作表》,并根据各自分工在《操作表》上写出1000字左右的评价意见(为评估报告提供情况和素材),督导评估专题意见应当包括主要成绩与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观点要鲜明,数据要准确,内容要详实、具体。
    6、资料员1人,协助组长做好评估工作,并负责联络;撰写督导评估意见;填写《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计份统计表》,收集需带回存档的资料,包括:①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情况统计表(一)、(二)、(三),②自评报告,③督导评估操作表,④督导评估计分统计表,⑤督导评估意见。听课2节。
    七、督导评估的基本程序
    第一个工作日:前半天,督导评估组全体成员用1小时左右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分别听课1-2节;后半天,对教师(依据教师名册随机抽出10名在职教师)和学生(高一、高二各抽10人,以小组为单位随机抽取)进行问卷调查;查阅有关资料,个别走访。
    第二个工作日:督导评估组全体成员分别随机听课2-3节,按分工分头走访教师、学生、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察看办学条件。
    第三个工作日:前半天督导评估组汇总情况,并形成初步的督导评估意见;后半天,督导评估组向受评学校及当地政府、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督导评估意见。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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