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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6-27 00:00 【字体:
关于建立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2007-8-7 10:25
 

湘政教督通〔2007〕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加强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宣传,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和教育部督导办《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教督办[200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信息报送工作对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教育督导工作的动态、信息、经验及做法,拓宽督导工作思路、促进相互交流,扩大督导工作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认真做好信息员的遴选工作
    各市州教育督导室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本地区教育督导工作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和上报等工作。信息员的条件应符合教育部督导办《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提出的相关要求。各市州的信息员确定后,请于8月20日前将名单和电子邮箱地址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扩大信息采集的覆盖面,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各市州可在每个县市区确定一名基层信息员。
    三、努力确保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
    1.报送的信息要充分体现信息的特点。一要新,即新情况、新内容、新角度、新思路。二要实,即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事实清楚,符合实际。三要快,即采集、传递信息快捷,反馈信息及时。四要精,即篇幅适度,文字简练。
    2.各地的信息由市州教育督导室统一上报。从9月份开始,各市州每月要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2条以上的信息,报送的信息必须经过市州督导室主任审核同意。
    3.报送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为主,采用word文档格式。
    联系人:马兰花.联系电话:0731-2207751。
    电子邮箱:nancy1311@163.com
    四、切实加大督导的宣传力度
    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围绕全年的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督导的宣传力度。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室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宣传功能,普遍建立各自的教育督导网站,借以增强影响力,提高权威性,使教育督导制度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
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网站:http://hndd.hnedu.cn

附件: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附件下载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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