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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教育督导理念 促进学校自主发展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6-26 00:00 【字体:
更新教育督导理念 促进学校自主发展
2008-6-26 8:25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也逐渐由“有书读”转向“读好书”。教育发展的方式逐步由“数量扩张型”转向“质量提高型”,由外延扩张转向学校的内涵发展。在这样的教育发展态势下,教育督导工作如何服从和服务于教育发展大局?如何进一步办好各级各类学校?下面就近几年来我县在实施学校发展性督导、促进学校自主发展所做的主要工作,作简要总结: 
    我县现有全日制公办高级中学11所,初级中学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20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21所。全县学生总数86637人,其中中学生34277人,小学生49128人,在园幼儿1.3万名。
    教育督导工作已覆盖到县内高中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幼儿教育等各级各类学校。1996年我县被教育部确定为“构建督导评估机制,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实验县(区)之一,县督导室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两轮综合性督导评估。1997年至2004年进行了以 “规范管理”为主题的第一轮学校综合督导评估。2004年至2007年进行了以“办学水平”为主题的第二轮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今年,将启动以推进“学校内涵发展”为主题的第三轮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期间,还将进行 “教师师德”、“德育工作 ”、“课堂教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学校收费”等专项督查。
    几年来,我县教育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的发展。信息化网络已覆盖全县所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等的办学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的提高。县一中顺利通过了省示范性高级中学的复查验收;2006年县实验中学又顺利通过了省示范性高级中学评估验收,县天骄幼儿园晋升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县三中等5所高级中学也顺利通过了市级示范性高级中学评估验收;黄兴中学等6所初级中学、黄龙中心小学等5所创建成为市级示范性学校;县级窗口学校共有71所。我县示范性窗口学校约占全县中小学校总数的40%。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的理念得到贯彻并初步显现成效。在取得这些发展与进步的过程中 ,教育督导始终坚持“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原则,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不少校长说:“我们欢迎各级督导部门对学校进行督导,因为每一次督导都会推动学校工作进步”。下面具体汇报我县督导室对学校实施发展性督导评价的点滴体会。
    一、实施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推动教育督导的创新和方式的转变。
    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认为,只有评价者与被评价者能够相互合作,共同建构,评价结果才能最大程度地促进被评者的改进与提高。我县根据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价”的指示精神,强调以督为本、以导为重,规范和支持并举。在对学校基础指标达成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重在考察学校发展规划的落实过程和完成情况,检验学校进步的速度与幅度,重在指导学校通过规划、实施、自我监控、自我评价而不断地改进工作,促进持续发展。
    学校发展性督导与传统意义上的教育督导发生了三个明显转变: 
     1、学校督导从强调鉴定性评价,转向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突出对学校发展的全程指导和服务。
传统的教育督导强调鉴定性评价,往往引导学校追求功利,形成千校校一面的局面。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价特别关注学校发展的全过程,帮助学校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计划,从而获得更积极、更主动的发展。
     2、督导与学校的关系,从“督导与被督导”的关系转变为“合作伙伴”的关系,突出了学校自主办学的主体责任。
发展性督导评价将学校和校长推上了学校办学的主体地位,引导学校积极探索和制定最佳发展目标,采用最优先发展的战略,实现学校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督导部门则通过对学校发展的全程服务,帮助学校总结成绩,发现问题,与学校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督导室与学校成为同舟共济的合作伙伴。
     3、督导评价指标,注重“同一性”与“差异性”的结合,既作“横向比较”,更注重学校的“纵向比较”。
传统的“一把尺子”的督导指标侧重于横向比较,这样的评价标准,很难促使所有学校主动运用内部和外部的各类资源,解决学校面临的问题,影响学校的发展。
发展性督导评价特别强调通过纵向比较看一所学校的发展速度与水平,改变凭印象对学校优劣判断的思维定式,使每一所学校,特别是要让比较困难的学校看到发展的希望和生长点,增强主动发展的信心。
     二、实施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运行过程中的几个主要环节。
     1、建立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指标体系。
     我县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设置分两部分,即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项目指南。“基础性指标”的设置,旨在监督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保证依法办学的方向性,要求所有学校必须做到其基本内容,包括入学率、巩固率、课程设置,校长、教师的资格,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以及学生教育质量的基本要求。“发展性项目指南”提出了诸如办学目标、教师队伍的建设、课程教学及改革、教育教学科研、办学特色等涉及学校发展的关键要素。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选择若干项目进行实施。“基础性”与“发展性”结合的督导评价指标,既体现了教育督导执法的严肃性,使学校发展纳入“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轨道,又给学校自主发展留出了空间,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办出特点、办出特色。同时多元化督导评价能使原有基础较好的学校瞄准现代教育的前沿,确立较高层次的发展方向和办学目标,努力办成“优质学校”和“示范学校”,使原有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学校找准学校自身发展的突破口和最优发展区,努力办出学校的特色。
     2、指导学校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发展性督导运行过程是“指导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跟踪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过程?评价学校发展规划实施结果”。这是一种围绕学校办学目标,集创新、实践、反思于一体的教育督导评价新机制,学校置于主体发展的核心地位。规划是学校发展的蓝图,督导人员必须深入学校,指导学校确立自主发展目标,寻找本校的发展突破口,自主制订发展规划,制定可行的措施。要指导学校发动全体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制订的全过程,使制订学校发展规划的过程成为组织全体教职工教育思想再学习的过程,成为师生对学校校情再认识的过程,成为学校发展人人有责再动员的过程,使学校发展规划的制订,从“以校为本”落实到“以教师为本”最后达到“以学生发展为本”。
     3、建立学校自我评价机制。
     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它要关注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还要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核心,帮助学校建立自评制度,形成自我评价、自我监督、自我调整的动态机制。建立学校自评制度,一是学校年度自评,二是学校督导自评。年度自评可围绕“学校发展计划”中确定的指标进行自我评价,督导自评可根据“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方案”进行综合的自我评估。全员参与,实事求是,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寻找对策,是年度自评和督导自评的基本特点。
     4、引入社会评价、完善督导评估机制。
     基础教育是社会公共性教育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它所服务的对象是广大中小学生及他们的家长,在现代学校发展的过程中既需要沟通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源来帮助和促进学校的发展,同时也必须形成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和质询,充分听取社会及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因此不管是在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价,还是学校自我评价,都有必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机制。诸如定期向学生家长、社会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改革的实施情况,向社会与家长报告督导评估的结果等。目前我们采用“学生满意率”、“家长满意率”等测评方法。
     三、发挥督导评价的功能,客观公正评价学校,激励学校持续发展
     实施学校发展性督导有利于学校纵向比较,体现发展成果,但由于各校实施督导的时间前后差异很大,要在同一个时间层面上进行横向评价,在保证公正性、客观性方面有一定难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县教育督导室在教育局的支持下,发挥教育督导评估的职能实行督导评估归口,把教育督导评价与教育行政评价结合起来,建立了对学校的年度考评制度,开展了每三年为一轮的“创优质,争示范,实施素质教育立功竞赛”活动,依据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项目指南的主要评价要素,由督导室与教育、人事、计财等教育行政科室及教科研部门,分别对中、小学、幼儿园在本年度内所取得的教育教学实绩进行考核评价,然后由教育督导室进行汇总平衡,报县教育局领导审定,作为行政性评价的主要依据。为了调动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在评估内容上,把近期上级部门新的工作要求结合进去,如行风评议、规范收费等。在评价结果的使用上,每年评出占学校总数三分之一的学校为本年度办学先进单位。这样做调动了中、小、幼各类学校校长的办学积极性和自主性,促进每所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形成持续发展的态势。
     每所学校的督导报告,除了报教育局有关领导外,发到教育局行政科室,学校所属地政府领导,还发至同级层面兄弟学校以供相互借鉴。我们还试行将学校督导结果的有关内容,通过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以提高学校在社会的声誉,争取社会对学校更多的支持。
     教育局十分重视教育督导结果的使用。每个年度学校督导考核的结果,与校长年终考核奖的评定、发放结合,与校长的评优、评先相结合。督导室成员参与党委对干部的年度述职考评,参与校长职级晋升、教师晋级的评审等活动。督导结果的充分使用,有力地提升了教育督导的作用和地位。
     几年来,我县教育督导室认真贯彻执行《推进中小学“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实施意见》,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教育督导和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同步发展,密切了督导室与学校的关系,加强了督学与校长、教师的联系,促进了学校的自主发展,有力地推动了长沙县经济和社会的进步。 (长沙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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