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扎实推进学校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保靖县扎实推进学校 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
2008-3-28 15:11 |
保靖县教育局、保靖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今年年初,联合下发了《保靖县教育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文件,开创了保靖教育督导评估结果运用的新路子,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保靖县教育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办法(试行)》,着眼于全县整个教育的实际,评估结果运用办法可操作性强,其中有四大优点:一是评估结果运用涵盖面广,涵盖了各类公、民办所有学校及幼儿园,有利于促进全县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二是评估办法针对性强,鼓励创建合格校,奖励办学优秀校。三是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制”,有利于端正学校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教育和谐均衡发展。四是奖惩分明。奖惩力度大,可操作性强,有利于提高整个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活力。奖励方面:奖励以整个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体,实行奖惩连带,班子集体奖励按达标等次类型给予奖励,设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四个档次,制定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享受奖金的具体比例及分发办法。惩罚方面:实行校长就地免职、其他班子成员处罚金、摘牌收回证书、取消办学资格、责令停止招生等多种惩罚。有利于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动教育事业朝着健康、有序、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