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教育工作部分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湖南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教育工作部分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湖南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颁布实施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大力推进规划落实工作,稳步提高人口素质,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截止2017年底,全省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其中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81.04%,增加7.8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1.5%,增加1.5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6.28%,增加6.07个百分点;而2017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79.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3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70%;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4、3.2、0.58个百分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一、主要指标落实情况
指 标 | 2015年实际数 | 2016年实际数 | 2017年实际数 | 2018年预计数 | 2020年预计数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73.22 | 77.98 | 81.04 | 83.02 | 85.00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8.00 | 98.00 | 98.00 | 98.00 | 98.00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0.00 | 90.60 | 91.50 | 92.40 | 93.00 |
高等教育阶段毛入学率(%) | 40.21 | 43 | 46.28 | 50 |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健全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1、合理规划配置托幼、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等资源。《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于2017年3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7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的法规,教育部全文转发并向全国推介。《条例》从多方面破解教育资源不足及配置难题。
2、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一是健全了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体系,制定了《关于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原则指导意见》、《湖南省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细则》等文件。二是进一步加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2018年,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在原有基础上每年增加1000万元,共计3000万元用于奖励和扶持包含民办幼儿园在内的民办学校发展。三是全面取消了民办幼儿园收费审批、备案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目前我省民办幼儿园全面实行自主定价、收费公示制度。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全省新增民办幼儿园563所,年均增长率为2.42%。
(二)提升全民教育水平
1、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总体设计,出台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高校“双一流”建设,相关方案均已印发。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了5个国家级中小学教育改革试验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配套文件,将从今年高一新生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试点扩大到所有市州。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下放普通高校职称评审权,今年已全部下放到位。在全国率先实行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率先建立覆盖全省的督学责任区,率先实施“在线督导”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的督学新模式。深化教育国际交流,设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生奖学金,在湘留学生规模稳步增长,连续9年举办“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荣获全国“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称号。
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一是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截至2017年,全省有乡镇1532个,已建乡镇中心园2003所,建有一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已达到90%以上。二是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2016年,109所民办幼儿园获得“规范民办学校建设奖励” 项目,51所民办幼儿园获得“优质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奖励”项目,共计拨付资金1600万元。
3、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出台了《湖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7年向51个贫困县投入教育专项资金46.3亿元,超出学生占比23个百分点。二是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制定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等文件,召开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有89个县(市、区)通过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颁发了《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校园规划建设、条件装备配置标准进行了城乡统一。三是开展了城乡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并对农村边远地区进行了倾斜,目前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已经统一。
4、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一是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进示范高中、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办学模式改革;努力办好示范高中,积极推进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建设。二是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2015年以来,积极推动市、县根据辖区内人口分布、生源现状及发展趋势,调整优化中职教育结构布局;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科学核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严格规范招生秩序,落实普职招生大体相当要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普职招生比保持在58:42左右。
5、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一是出台了实施方案。2017年2月10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重点实施“双一流”领军人才等“六大专项计划”,通过“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高校找准定位,各安其位,在各自的类型和层次上争创一流。二是拟订了实施计划。成立了“双一流”项目规划工作小组,初步拟订了《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三是整合了建设经费。2017年,省教育厅整合现有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6.8亿元,积极争取省财政新增资金8亿元,合计14.8亿元,支持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了《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我省中南、湖大、国防科大3所大学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名单,4所大学的12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省高校进入A类(前10%)的有25个学科,在全国排名第10位。
(三)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志为魂、立德为先、立学为本、立新为要、立身为基,着力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和终身发展所必需的核心素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开展了“清明祭英烈”“我的中国梦 童心向党”等红色主题教育,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周美玲、“野百合女孩”何芹姣等优秀典型。全面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打造一批特色项目和工作品牌,提高思政工作队伍整体素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呈现出持续加强改进、不断向上向好的态势,全省高校连续保持稳定。
(四)加强职业教育
一是完善监控体系,保障培养质量。继续实施专业技能抽查、高职毕业设计抽查、试点开展中职文化素质抽查制度,通过过程监管,严把出口关,全省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二是对接优势产业,推动结构优化。通过调整学校布局、对接供给侧结构、培育示范特色专业体系,推动职业院校转型,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三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第一是创新了产教融合新机制。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校地校企合作办学的机制。今年4月,由省政府多家单位联合组织产教融合专题调研,以调研为基础,规划年内出台三个有湖南特色、相互配套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文件。第二是搭建了产教融合平台。为对接全省机械装备、文化等优势特色产业,依托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遴选建设了10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组建了湘绣、湘瓷、湘菜和湘茶学院。第三是推进学徒制试点。2016年、2017年我们成功推荐长沙等3个市州、9所高职、1所中职、2个企业等15个单位分两批立项为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今年4月,向教育部推荐了第三批15个单位申报立项,通过推动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鼓励支持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四是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工作。2016年大力推动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指导4所国家规划高校扎实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对接“双一流”建设,适时启动转型高校建设项目,引导省属本科新建院校着力建设地方急需、特色鲜明的学科和专业,着力提升地方本科院校的实力和水平。2016年遴选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校。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工作要求,会同省发改委制定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遴选确定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和吉首大学6所学校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湖南理工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商学院、长沙学院4所学校为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
(五)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一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2016年遴选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和湖南商学院4所学校入选全国首批99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组织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遴选推荐,正报教育部批准。二是组织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举办了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赛区比赛,28个项目入围国赛,获得银奖4个、铜奖24个,并荣获大赛优秀组织奖。三是引导创新创业中心与基地建设。2016年立项建设了16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65个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部署“十三五”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2018年拟认定100个左右的校内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100个左右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四是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计划。立项1044个项目为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2017年度共立项1112个项目为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五是开展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2016年,精心组织21项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吸引了近20万学生参与,在全省高校营造了浓厚的创新实践氛围。2017年,精心组织了22项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参赛学生超过10万人。
(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益。2017年,全省共有68.3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就读,99%以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学。
三、全民素质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1、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累计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1456所,公办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提高到65%。截至2017年,全省有乡镇1532个,已建乡镇中心园2003所,建有一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乡镇已达到90%以上。
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截至2016年底,全省共投入207亿元,建成合格学校12000多所,新增校舍面积1462万平方米,新增设施设备1764万套(件)。
3、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一是创新了产教融合新机制。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校地校企合作办学的机制。2018年4月,由省政府多家单位联合组织产教融合专题调研,以调研为基础,规划年内出台三个有湖南特色、相互配套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文件。二是搭建了产教融合平台。为对接全省机械装备、文化等优势特色产业,依托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遴选建设了10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组建了湘绣、湘瓷、湘菜和湘茶学院。三是推进学徒制试点。2016年、2017年我们成功推荐长沙等3个市州、9所高职、1所中职、2个企业等15个单位分两批立项为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4月向教育部推荐了第三批15个单位申报立项,通过推动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鼓励支持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4、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2017年2月1,省政府正式印发了《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重点实施“双一流”领军人才等“六大专项计划”引导和支持高校找准定位,各安其位,在各自的类型和层次上争创一流。成立了“双一流”项目规划工作小组,初步拟订了《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实施计划》。2017年整合现有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6.8亿元,积极争取省财政新增资金8亿元,合计14.8亿元,支持我省高校“双一流”建设。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了《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我省中南、湖大、国防科大3所大学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名单,4所大学的12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省高校进入A类(前10%)的有25个学科,在全国排名第10位。
5、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工程。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新增吉首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3所培养学校,使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培养学校(基地)达25所;两年来共招收培养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16197人,毕业7436人。二是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全省75个设岗县市区、3465所农村小学、1477所农村初中招聘特岗教师11847人。三是深入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 2016年和2017年共投入培训专项资金3.01亿元,共培训乡村教师校园长268600人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展水平还不平衡。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仍然薄弱,城镇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相对不足。
2、投入力度仍需加大。教育投入与事业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生均教育经费和教师待遇仍然偏低,高中债务仍然沉重。
3、师资建设亟待加强。学前教育合格师资不足,中小学教师学科、年龄结构性矛盾突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面临不少困难,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相对短缺,高校高层次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4、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个别地方党委政府对优先发展教育认识不足,尊师重教氛围还不够浓厚,各部门协同支持教育发展的格局有待加强,高校办学自主权还没有完全落实。
5、自身建设有待加强。治理能力还需提升,片面追求分数和升学率、学生课业负担重、教师职业倦怠、办学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民办学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亟待加强。
(二)下一步任务打算
1.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办园建设,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提高普及普惠水平。落实“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县级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规范办园行为,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提高保教水平。
2.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2017年召开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编制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和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统筹推进“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学校建设,重点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振兴乡村教育。
3.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推进农村中职攻坚计划,改善办学条件,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供给。建立合理的普通高中成本分担机制,推动解决普通高中运转困难等突出问题。提高中职教育招生比例,优化普职结构。统筹中央和省级职教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资源,重点支持农村和贫困地区薄弱中职学校校园校舍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进一步扩大中职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4.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农村孩子吃上营养餐、放心餐。落实建档立卡中小学生免除教辅费和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免除教材费等政策,提高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健全中职学校学生资助体系。
5.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湘教云”建设与应用,重点加强中小学网络联校、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高校智慧教室和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扩大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6.聚焦师资建设强素质。制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实施细则,切实抓好落实。加大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全面推进“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实施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