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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7-04-28 00:00

湘教发〔20179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17427

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化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确保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助推湖南教育综合改革和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服务型“互联网+”和基本实现教育强省建设目标,结合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实际,以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为根本,以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按照“服务、融合、创新、协调、均衡、安全”的原则,全面构建满足泛在学习要求的信息化教育教学体系,创新湖南智慧教育发展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基本实现湖南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1.服务全局。通过服务全局构建教育信息化发展新格局。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更加贴近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领域,为教育改革发展增添动力与手段。要在“十二五”工作基础上,由点及面、由单项工作到教育教学与管理全过程,促进教育信息化全面深入应用,使教学更加个性化、管理更加精细化、决策更加科学化。

2.融合创新。通过融合创新形成教育信息化的新路径。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的融合,强化教育信息化对教学改革尤其是课程改革的服务与支撑。聚焦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困扰教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难点问题,以创新促发展,推动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的变革,形成湖南特色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路径。

3.深化应用。通过深化应用释放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新作用。应用是信息技术与教学、管理的结合点,也是教育信息化的生命力,要进一步深化应用驱动的基本导向,通过应用带动环境营造、支撑核心业务,围绕应用目标开展培训与绩效评价,依托教育信息化加快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和学习方式。

4.完善机制。通过完善机制形成教育信息化新动力。要进一步理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门、支撑机构和教育业务部门的关系,理顺教育部门和其他企事业机构的关系,形成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合力。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5.均衡发展。持续以“县域整体推进”为工作抓手,推广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逐步使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教研模式制度化。要继续推动高校建设并向社会开放在线课程,促进省重点高校支援边远地区高校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

6.确保安全。全面提高教育行业网络安全意识,健全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机制,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与网络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教育网络安全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预警、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整体安全防护水平,形成与教育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支撑教育现代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基本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支撑作用和对教育创新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的提升作用;基本形成具有全国先进水平、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的“湖南模式”。

1.任务保完成。全面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发展目标,全面提质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教学信息化环境建设。健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智能化教学与学习服务支持体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基本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和个性化学习需求。加快普及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努力实现“一生一空间、生生有特色”。

2.应用上台阶。信息技术在教学、管理中为广大师生、管理者深度应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进一步深入,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学生信息素养显著提升,形成一批有针对性的信息化教学、管理创新模式。发展在线教育与远程教育,推动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向全社会提供服务。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支撑作用充分彰显。

3.治理上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优化完善全省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创新教育信息化决策、投入、管理和评价机制,加快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进程,全面提升管理与服务效率,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准化。

4.能力再提升。加强教育信息化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和学生信息技术能力及素养。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深入应用,变革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5.安全有保障。教育领域网络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规范逐步完善,防护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网络安全体系,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的局面得以保障。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

1.实现全省教育网络高速互联互通。规划建设省级教育城域网,连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等重要国家教育网络平台,实现教育城域网省、市州、县市区、学校四级互联互通,万兆到市州、县市区,千兆到学校,百兆到桌面;将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和备课环境建设纳入义务教育阶段以上学校建设基本要求,以农村学校、教学点和城镇薄弱学校为重点,全面完成宽带校园建设任务,实现校园网络有线、无线全覆盖,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10M,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低于5M,教学点接入带宽达4M以上;加快教学场所数字化与多媒体化设施建设与改造,持续提升现代化教学设备装备水平。

2.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依托“湘教云”,加快建设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教育资源建设、遴选、推送和应用”激励机制,着力加强“名师课堂”“名校课堂”“专递课堂”“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教学竞赛和微课大赛制度,采取汇聚、共建、引进、购买等形式,建成一批体现湖南特色的各类教育优质数字化课程资源、专题教学资源,优化教育资源推送制度,实现全省教育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3.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全覆盖。优化完善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机制,推动教师普遍应用空间进行教学与教研,实现初中阶段以上学校的学生能利用空间进行自主学习,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强化基于空间的教师专业发展、学生成长记录、空间交流协作等应用,促进教师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基于空间开展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应用,构建教育信息化全过程管理。

4.创新“三通工程”建设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区域“三通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形成政府规范引导和“县域整体推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持续有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供给模式,通过构建良好的教育信息化生态环境,整体推进“三通工程”进程。

(二)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

1.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基础教育领域要以执行新“课标”为契机,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教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教学新方式,加强教育教学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分析和学习诊断,实现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的精准化。职业教育领域要依托信息技术加强校企合作育人,提升实践性教学水平,加强优质教学资源有效整合,积极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和学分互认的专业认证体系,促进主动式、协作式、研究型、自主型学习,形成开放、高效的新型教学模式。高等教育领域要创新教学、管理模式,推进课程共享和跨校选课、学分互认,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加大湖南省数字图书和教学资源中心建设力度,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促进学生探究式自主学习。继续教育领域要着力构建全省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进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2.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力度。深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教学应用以及课程改革等领域中的全面应用,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探索未来教育教学新模式,提升教育教学现代化水平;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施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和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示范项目,积极引导各地各校探索智慧教育、创客教育、网络联校和三类课堂建设等创新应用的途径与方式,形成典型经验和成果,为全省教育信息化提供可借鉴复制的样本、案例,进一步激发教育信息化发展活力。

3.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立足破解全省教育信息化整体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和核心关键领域,组织开展省域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结合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阶段特点,针对全局性、根本性和关键性问题,按年度规划一批重大选题,探索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发展规律。以区域推进为重点,组建跨校跨地跨界攻坚团队,进行整体性实践探索试点,力求在较短周期内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效,引领教育信息化发展。

(三)实施“湘教云”建设与应用计划

1.系统推进全省统一技术标准建设。依据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系统制定湖南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标准,出台教育数据管理实施办法,实现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使用、共享等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管理,推动建立湖南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和普遍应用的标准体系。

2.全面应用“湘教云”省级综合云服务平台。加快湖南省教育专网建设,形成绿色、安全、高品质的网络环境,为“湘教云”提供网络保障。按照大数据理念,加快“湘教云”功能整合,推进湖南省教育数据中心、湖南省教育资源汇聚与展示中心建设与应用,建成覆盖全省、多级分布、互联互通的资源与管理云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快速交互、统合和计量,增强服务教育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测评价以及优质教育资源全省共建共享的能力,基本形成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一站式”教育信息化云服务体系。

3.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能力。以国家核心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湘教云”标准体系、湖南教育大数据为依托,创新省级通用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市州、县(市)区、学校特色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数据应用模式,形成面对教育业务管理“因需而变”的快速响应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支撑能力。

(四)全面提升信息技术素养

1.实施教师队伍信息技术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标准,实施以中小学教师为重点的信息技术全员提升培训,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围。加强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建设,提升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规划、管理和执行水平。

2.加强信息技术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完善教育信息化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明确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岗位职责,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持续开展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能力培训。完善“教育信息化专家人才库”,打造一支水平高、能力强、经验足的教育信息化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基础建设、应用研究和咨询指导等工作中的带头作用。

3.完善学生信息技术教育优化各级各类教育信息技术课程设置,推动信息素养教育,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创新意识和自主发展意识,增强学生在网络环境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竞赛等多种方式的信息技术应用活动。鼓励和支持一批高等学校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加强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创建一流网络安全院校,培养大批急需的德才兼备的网络安全专业人才。

(五)推进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

1.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落实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要求,研究制定《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实施方案》,系统规划和优化完善省级数据信息基础管理系统,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及办学条件管理信息系统、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教育决策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他重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依托“湘教云”管理平台汇聚数据信息的机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过程精细化、教学分析及时化。

2.推动高等院校构建产业融合发展支撑平台。鼓励高等院校通过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教育科技资源,主动对接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人才、技术等要素优势,促进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模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形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高校信息技术软硬件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参与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创新,开辟大学生就业新途径,拓展全社会创新创业的边界和空间。

3.推进教育信息化精准扶贫。切实加快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持续推进“村村通工程”“中小学网络联校”“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工程”“普通高中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等一批重点扶贫项目,带动我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开发省级贫困学生帮扶管理平台,实现贫困学生建档立卡、跟踪反馈、学业帮助等一体化管理,面向各级各类贫困学生开展精准帮扶。

(六)强化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

1.加强教育网络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标准体系,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手段,构建全省教育行业统一的实名上网服务体系和网络安全监测系统,营造绿色、高效、可信、可控、可追溯的教育网络环境。建立教育网络安全责任体系达标审查制度,完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确保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教育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制定教育网络安全应急响应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

2.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各教育部门和学校全面清理所有的信息系统,新建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三同步要求,建立信息系统清单,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定级、备案,按相应的保护等级开展安全检测、整改和风险评估。加强教育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与综合管控,落实党政机关互联网安全接入工程,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网络安全技术预警和防护体系。进一步推进教育网站群建设,落实教育网域名的使用与管理,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加强涉密网络保密防护监管,确保全省教育网络安全与教育信息化的协调发展。

3.依法加强教育网络空间治理。加强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网站网页监管,确保网络资源的纯洁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生群体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要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完善教育信息化组织领导体制。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化工作。要明确教育信息化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业务应用推进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各主体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格局中的责任与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凝智聚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探索和建立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化服务支撑机制,整合教研、电教、信息、装备等教育系统专业机构力量,充分利用相关企业专业化服务优势,形成合力,为学校、师生等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完善工作督查制度

将区域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全面纳入县级人民政府两项督导评估、教育强县(市区)评估核心指标,推动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制度。优化完善高等教育“双一流”、职业教育卓越院校、普通高中示范性学校、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遴选建设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合理设置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标的比重,推动构建面向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化评估体系,建立覆盖全省教育信息化评估信息平台。

(三)完善经费保障

教育信息化经费列入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并不断加大投入,形成长效机制。各地要明确教育信息化经费在当地生均公用经费、教育附加费中的支出比例,要将教育信息化与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重大项目结合,确保教育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加强各级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评价激励制度,充分运用评价激励手段调动教师参与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制定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细则、评估方案、评估标准以及评选奖励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把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学校办学效益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的评优评先要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挂钩,把教师的教育信息化情况纳入业务考评范围,为广大教师参与教育信息化提供保障和支持,努力形成教师在信息化中成长,学校在信息化中发展的良好局面。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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