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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建设教育强市“十二五”规划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7-11 00:00 【字体:


    为全面实施《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二五”规划》,根据娄底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十一五”以来的教育现状

1.基本情况

2010年,全市共有普通小学924 所,教学点133个,在校学生320217人;普通初中238 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51 所),在校学生 152885人;普通高中 42 所(其中完全中学26所),在校学生72142人;特殊教育学校 3 所,在校学生242人,另有1886名残疾学生在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幼儿园278所,在园幼儿76625人(其中学前班22450人);中等职业学校45所,在校学生46254人;普通高校1所,在校学生13120人;职业技术学院2所,在校学生12950人;成人高校2所(含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教部),在校学生8161人。

2.主要优势

(1)协调发展,教育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保持全省领先地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发展,高中教育质量逐步提升。到“十一五”末,全市小学净入学率99.99%,初中净入学率99.9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2.02%,高考本二万人上线率持续居全省前列。二是职成教育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全市现有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4所,普职分流比连续几年居全省前列,基本形成了办学形式灵活、技能特色鲜明、资源整合科学、管理职能清晰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乡镇农校建设和农村成人教育逐渐形成特色,有关经验在全省推介。三是高等教育发展空间不断拓展。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娄底职院和潇湘职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娄底职院获评为国家高职骨干院校,娄底电大校园迁建工作正在进行。

(2)整体推进,农村教育加速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农村教育列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自2007年起,全市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公开招聘新教师、提前离岗部分老教师和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培训等方法,调整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十一五”期间,全市有4000名教师充实农村教师队伍;普遍建立了城区教师对口支教制度,启动了农村小教大专师资培训计划。三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通过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教育基建投资2.6亿元,新建扩建校舍70万平方米,改造学校危房63.2万平方米。目前,全市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成果进一步巩固发展,部分学校建起了校园网,五个县市区即将全部实施农村中小学远教工程。

(3)广泛筹资,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一是市、县教育经费基本落实。财政拨款、城市教育费附加、新机制配套资金每年都有增长。二是中央、省教育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如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两免一补”两项资金均逐年增加。三是社会资金投入成倍增长。到2010年底,全市民办教育固定资产累计达 8.67亿元,较2000年增加7.6亿元,其中投资上千万元的学校有13所。

(4)统筹规划,学校布局不断优化。一是加大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市共调整中小学校586所,基础教育布局日趋科学合理;二是增强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发展后劲。将涟邵技校、娄底农科所并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并将娄底星星实验学校、娄底机电工程学校土地、校产出让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有效解决了学院校园面积偏小的发展瓶颈。三是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娄底机电工程学校并入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并加大对娄底卫校升专和娄底技师学院建设的支持力度。

(5)求真务实,教育教学改革日益深化。一是全面实施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通过“两项”督导评估,强化了县级人民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扩大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二是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全市清退了中小学代课教师和不合格教师4000多名,普遍实行了全员聘任制和竞争上岗。三是有效进行了办学体制改革。全市现有民办教育机构504所,在校(园)学生(幼儿)11万余人,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全市民办教育学校所数及在校生数均占学校总数及学生总数的20%以上”的目标。四是教学领域改革硕果累累。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进展顺利,教育科研水平明显提高,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成绩突出,特别是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我市每年获奖总量和获一等奖数均居全省前列。

3.存在的问题

(1)城镇就学压力大。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脚步不断加快,我市城镇人口逐年增加,进城务工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也逐年增多,国家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免费就读政策得到落实后,大批农村适龄学生涌入城镇学校就读,使得城镇教育工作面临了新问题。一是城镇学校建设尤其是娄底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滞后于城市化发展进程,造成班额过大。二是学校教学设备设施严重不足。我市城区学校生均建筑面积偏低,活动场地偏小:小学生均建筑面积仅为5.99平方米,初中生均建筑面积仅为2.97平方米,小学生均活动场地面积仅为3.13平方米,初中生均活动场地面积仅为0.97平方米。不少学校只能挤占各类功能室和实验室,致使音乐、美术、实验、劳动技术等课程无法正常开课,严重影响新课程目标的落实,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2)教育经费短缺。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一些学校尤其是规模不大的农村学校公用经费仍然短缺。教师“三险一金”等经费未全部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标准较低且不均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拖欠教育经费现象,城市教育费附加没有完全用于改善中小学教育设施和办学条件。据统计,目前全市教育负债总额达5.6亿元,且大部分为高中学校负债。

(3)城乡教育差别较大。由于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生源数量、办学效益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目前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建设普遍滞后,全市中小学校尚有危房10万多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4)学前教育发展缓慢。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仅为49.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条件简陋,办园条件亟待改善。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扎实推进科教兴娄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深化改革,优化结构,确保投入,加速发展;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全面推进娄底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现代化水平,使教育的发展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我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发展需要相适应。

三、主要目标

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民受教育年限和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娄底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办学主体多元化,各类教育结构合理,有机衔接,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教育强市。

具体目标是:

(1)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2012年58%,2013年62%,2014年68%,2015年75%。办好一批政府投入为主、成本合理分担的公办幼儿园,确保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1所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全面消除无证办园。改建、办好现有3所特殊教育学校,新建2所特殊教育学校,使全市7-16岁的视残、聋哑、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高,2012年96%、2013年97%、2014年98%、2015年99%以上。

(2)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巩固和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升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力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高中阶段教育适龄青年入学率达86%以上,创建一批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加强示范性中学建设。全面实施《娄底中心城区化解大班额四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5年,使娄底中心城区的中小学平均班额降至约50至55人,彻底解决娄底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其它县市参照娄底中心城区做法出台相关方案,化解本地区大班额问题。

(3)职成教育。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适应加速赶超的需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确保普职分流1:1。加强资源整合力度,扩大办学规模,创建并办好4至5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教育中心,1至2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娄底技师学院择址新建,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整体搬迁至娄底城区,启动娄底中心城区职教园建设,办好市直职业学校并发挥其示范作用。积极发展成人教育,逐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普遍开展农村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种职业技术培训,加强农村新增劳动力就业培训,年培训50万人次以上。基本杜绝青壮年新文盲产生。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有50%以上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为省、市级示范学校。加强企业职工文化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全体企业职工培训1次,年培训人次8万以上。

(4)高等教育。继续办好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和潇湘职业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2年建成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力争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进入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2012年建成娄底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建好娄底电大新院。至2015年,全市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达40000人以上,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

(5)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结构趋于合理,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到2015年,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90%以上;小学教师专科学历达100%;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98%以上;高中教师均达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25%左右。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普遍轮训一次,有60%以上的专业教师获湖南省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逐步形成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到2015年,职业技术学院和专科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教师比例达60%以上;本科学校达9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达25%左右。

(6)办学条件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从2012年起,全市逐步消灭D级危房,所有新建校舍按本地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市90%以上的学校建设成为合格学校。2012年,所有小学都要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100%的乡镇中心学校建成卫星接收宽带接入的多媒体网络教室,90%以上的村小建立接收点或接入宽带网,100%的教学点配置多媒体播放设备。到2012年,全市建成市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90所,省级60所,国家级6所。到2015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基本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全市初中以上学校和90%以上的小学入网,建成全市网上教学系统,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基本形成多规格、多形式、多功能,具有娄底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水平有较大的提升。

四、主要措施

1.全面提高认识

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必须进一步深化对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技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教育不仅成为发达国家保持领先地位的法宝,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奋起直追的捷径。优先发展教育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的根本措施。“教育先行”已成为一个突出的世界性潮流。市里主要领导在教育强市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实施教育强市“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领导,担负起组织、推动、保障的责任。要建立教育强市、强县的专项评估、督查与奖励机制。娄底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认可,“教育先行”也成为各级领导的前瞻性科学决策。全市上下一定要将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全力推进娄底教育的科学发展。

2.深化教育改革

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尤其要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鼓励、支持、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引入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强化民办教育的社会责任。一要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责任,明确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同时逐步实行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学校后勤工作社会化,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二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完善校长负责制,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深入进行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行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进一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改革方案,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鼓励个性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人才。

3.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培养各类高素质教师队伍,是实现两个“根本转变”,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本途径,是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迫切需要,是教育面向新形势的必然选择。一是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二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三是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足额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房;表彰、奖励贡献突出的农村教师。四是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按照人事政策和法规完善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制度;同时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

4.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落实法规规定的“两个比例”、“三个增长”(“两个比例”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和各级财政支出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随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教育经费逐年增长,财政每年对教育投入占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财政对教育投入逐步达到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从2012年开始,市财政每年从一般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并保证专款专用,以后视财力情况,逐年递增。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益金中提10%教育基金等政策性教育投入,必须全额拨付用于教育;继续发动群众捐资助学、广辟筹措教育经费的渠道;要大力引入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和群众团体办学,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

5.推进依法治教

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与国家及地方法规相配套的政策措施,使教育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6.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要建立健全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和资助体系,要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广泛倡导和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对农村教育捐资助学;对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限额扣除,以落实对捐资助学单位和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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