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教发[ 2007 ] 8 号 |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厅委直属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作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强化教育发展措施,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现各类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富民强省、建设和谐湖南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2007年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1、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与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国家要求,小学、初中年辍学率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顺利通过“两基”国检验收;2、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75%左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3-5岁幼儿毛入园率达45%以上;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4、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力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比2006年增长5至6个百分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75%以上;5、积极发展成人教育,高教自考考生总数50万人次以上,各种非学历性质的社会考试规模达90万人。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主要发展目标以及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2007年全省教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1、切实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强化政府办学责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保障措施。强化对学生流动的监测和控辍工作,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努力提高普及程度,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两基”评估验收。抓住国家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机遇,大力扶持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改造一批薄弱初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推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信息化水平。因地制宜更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推进民族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切实办好西藏班和新疆班。 2、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正确处理好规模、速度、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以取缔城镇学前班为重点,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加大示范性高中、幼儿园对口扶助薄弱学校(园)的工作力度。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以施行《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为契机,建立健全具有湖南特色的督政体系、督学体系和监测体系。扎实抓好对53个县市区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推进“两基”工作上水平。按照“软件从严,硬件从实”的原则,继续做好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督导评估工作,逐步建立学校发展性评估的新模式。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督查,督促县级政府逐校足额预算农村中小学经费,严格规范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依法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试点,组织教育热点问题专项督查。 二、全面落实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4、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扩大中职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秩序,建立合理有序的中职生源流动机制,确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5、深入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建立和完善学历教育与职业认证相结合、全日制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批精品专业、精品课程,指导高等职业学校科学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市场紧缺人才专业建设和特色专业建设。全面推动以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订单式”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和完善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引导高等职业院校广泛开展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工作,努力扩大职业院校对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6、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启动省级职业教育基础能力重点建设计划,力争建设一批“定位准确、模式先进、条件优良、成果显著、就业优势明显”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好国家认定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遴选确定首批省级重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条件。推进省级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和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建设。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职业学校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7、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全面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等四大工程,普遍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的作用,继续加强“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拓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计划”专业覆盖领域,进一步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依托特色专业和主体专业开展灵活多样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为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校自主创新 8、持续稳步发展高等教育。保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适度增长,做好2007年招生计划安排与管理工作,引导高校把发展的积极性转移到提高质量与效益上来。完善《湖南省“十一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加强对新办院校的指导和监管,统筹重点建设高校和新办院校、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协调发展。 9、认真抓好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做好湖南师范大学“211工程”“十一五”建设立项论证和湘潭大学省部共建的相关衔接协调工作。抓好国家重点学科“十五”建设任务验收评估工作,力争33个在建国家重点学科通过验收评估。认真组织“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申报推荐工作,努力建设好“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 10、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强化高校质量意识,把工作重心从扩大规模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尽快改善新办本科院校的教学条件,努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着力抓好实践教学环节,切实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督促高等学校重视教学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落实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加强对本科院校迎接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指导。出台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评估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高校成人教育和网络教育的教学管理。指导高校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学生管理。 11、切实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配合国家开展第十一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进一步优化全省学位授权结构和布局。继续加强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创新论坛”,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为广大研究生构建学科之间相互交叉、相互交融的学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启动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工作,继续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和评优工作,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12、大力推进高校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推进高校大型实验仪器设备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抓好高校已建国家及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好2007年度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鼓励教师跨校、跨学科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开展联合攻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课题。认真实施“湖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推动建设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逐步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推进产学研结合,整合大学科技园的科技资源,推动高校学科优势、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升高校为新型工业化建设的直接贡献度。按要求完成高校校办科技产业改制工作。 13、努力抓好高校招生与就业工作。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完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普通高校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加强招生广告审核备案工作。认真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切实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把2007年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加强就业市场建设,加强与改进就业指导与服务,落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着重抓好贫困学生、女大学生、独立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顺利就业。 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4、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中央8号文件,继续实施“德育整体建设工程”。丰富和活跃中小学校园文化生活,加强诚信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完善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制度,全面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建好、管好、用好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努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德育立体网络。 15、进一步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积极组织专任教师培训和公开课教学观摩与讲评活动,制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认真组织高校开展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回头看”工作,保证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继续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完善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和干预机制。总结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推广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建立和完善社会实践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实践与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有机结合。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以及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 16、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同时,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进入新的课程改革,努力做好高初中课程衔接工作。狠抓教研队伍和教研制度建设,广泛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基础教育创新工程,更新教学手段与方式,提高远程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积极推进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配合高中新课改,着手研究高考内容的改革;完善对市州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试卷评析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探索并逐步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建立完善中小学跨区域招生的“准入”和“准出”制度,大力整顿招生秩序和制止重复教育,依法查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 17、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每个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对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工作开展评估,积极举办和参与有关学生体育赛事。继续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完善农村中小学卫生设施,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寄宿生营养状况。积极开展学校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和指导全省高校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继续抓好高校军事课程建设和学生军训工作。 五、积极开展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18、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与培训。通过合并、重组积极创办主要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高等师范学校,努力构建与基础教育相适应的教师教育体系。构建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加强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非学历培训,扩大优质教师教育资源覆盖面。切实将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认真开展师德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启动中小学名师工程,加强学科带头人和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大力推进校本培训。推进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乡镇以下小学培养2000名优秀教师。启动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完善城镇与农村教师对口支援和交流制度。全面开展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分层、分类开展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 19、切实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开展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引进技术骨干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拓宽职业院校教师来源渠道。依托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大力开展“双师型”教师认证试点工作,正式建立“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和专业教师准入制度。 20、积极实施普通高校人才强校战略。积极落实“高层次创造型人才计划”,完善学科带头人加创新团队的组织新模式。加强“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继续实施普通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认真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考核和验收工作。启动高校教学团队建设,形成合理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提高师资整体水平。抓好新教师的岗前培训,注重教学能力的培养与提高。重视教育科研人员的培养培训,努力优化教育科研队伍结构,提高教育科研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开展高校“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引导广大高水平教师重视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认真做好2007年教师节庆祝和表彰奖励工作,在全省组织推荐全国优秀教师和模范教师,评选省优秀教师、徐特立教育奖和湖南省教育功臣等奖项。 六、推进教育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21、推进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和《湖南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建立健全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加强统筹与指导,落实相关鼓励扶持政策,推进民办示范性学校建设,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对独立学院的管理,督促独立学院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创新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作用。深化高中办学体制改革,研究部署共享公办高中教育资源的民办高中剥离工作。深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2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为契机,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撤除原有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创新乡镇教育管理模式,提高农村教育管理水平。深化教育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工作,建立完善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用人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实施好教师资格制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全部公开招聘。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积极推进高校依法办学、民主治校和科学决策,推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23、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鼓励和支持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继续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加强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加强涉外教育监管与指导。大力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扩大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规模。支持省内高校在国外建成1至2所孔子学院。加强境外捐赠项目管理,争取与利用更多外资发展我省教育事业。 七、实现教育经费稳定增长,妥善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24、努力增加教育投入。争取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省本级教育的投入力度,力争全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性收入增长幅度,高校预算内基本投资取得新的突破。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县两级财政按“三个增长”要求落实教育经费预算,增加教育投入。继续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争取中央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的补助和转移支付力度,积极引导与支持学校通过勤工俭学、科技开发增加经费,增强办学活力。进一步加强高校贷款管理,合理利用信贷资金。 25、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列为全省2007年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把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经费全部纳入预算执行审计制度,确保每笔合理开支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26、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启动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和选学农业等艰苦行业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继续完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高等教育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确保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7、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以开展“两个创建活动”为手段,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防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实施新机制过程中“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落实高中择校限定的收费标准;切实规范教材、教辅征订发行和校内消费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办班补课乱收费、与择校生上学挂钩的捐资助学问题。按要求制订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加大收费检查与案件查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八、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 28、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适时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头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制订建设教育强省的规划方案,完善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29、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着力推进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认真抓好教育信访工作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30、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第十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党建评估和干部培训两个重点,配合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议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各类舆论阵地的管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教育师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学校工作各方面。加强对高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扎实推进高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 31、加强学校安全与维护稳定工作。完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推进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加强校园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力争有一批学校成为“全国安全文明校园”和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全年重大责任安全事故为零。不断创新高校维护稳定工作机制,严防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应急处置能力。 3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积极开展教育法规修改与重要教育政策调研,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积极部署“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应用与规范化工作,开展全省公务员和部分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测试,继续抓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完善教育科研运行机制,以科学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大力推广应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动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教育工会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大力推行校务公开,拓宽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渠道。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和管理创新。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决策水平。加强教育审计工作,完善教育审计制度,规范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统筹抓好机关和厅委直属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做好老干部工作,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和谐机关,提高政务效率,为建设教育强省发挥表率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