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湘财教指〔2018〕99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中央和省级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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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8〕123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75号)精神,现下达你市(州、县)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902助学金”。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湘财教〔2012〕75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补助对象的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工作的精准性。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确保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在此基础上,优先考虑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并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各地要及时足额安排应由地方承担的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拨付和发放管理,保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中央
和省级资金预算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1日
提前下达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中央和省级资金预算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