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2023〕114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
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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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47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2050204高中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分“徐特立项目”建设补助和其他标准化学校建设补助两部分。其中“徐特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集中支持100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其他标准化学校建设补助用于支持其他纳入“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规划的学校项目建设。
二、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科学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切实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有序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各地要及时下达经费,加快进度执行,待100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名单公布后,立即组织实施,确保年内项目全部开工。
三、市州教育局、财政局汇总所属项目县的建设方案和《2023年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情况表》(附件2),于2023年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省财政厅(科教处)备案。
四、各地要按照《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4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参照2023年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附件3),结合中央财政补助额度,对本地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在收到预算文件60日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备案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将对专项经费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备选项目情况表
3、2023年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6月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湖南监管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3年6月4日印发
湘财预〔2023〕114号-附件1.2 关于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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