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政教督[2014]1号 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规划(2014年—2020年)的通知 |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年-2020年)》(湘政教督〔2013〕4号)的精神,从2014年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全面启动第三轮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 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初审,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分类指导、分类评估的原则,制订了《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划(2014年—2020年)》,现予以公布。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督导评估年度规划进行自查自评,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加强对所辖县市区自查自评和迎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并组织好市级初评工作,以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稳步推进教育强县市区建设。 附件: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划(2014年—2020年) 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送:各市州委组织部、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教育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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