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6]248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培计划” 项目县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及 《湖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绩效评估 细则(试行)》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体)局、“国培计划”项目县,普通高等学校,厅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国培计划”项目县(以下简称项目县)建设和管理,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湖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县培训绩效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厅将根据《指导意见》和《评价细则》,对项目县培训实施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评估,重点评估资源整合、培训团队建设、送教下乡培训、培训管理、经费投入等,并根据评估结果将项目县分为A、B、C三类,对A、B类项目县实行区别支持制度,对C类项目县予以淘汰。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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