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6] 155号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 轮岗交流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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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厅2015年确定了平江县等11个县市区作为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试点县市区并为试点县市区划拨了奖补资金。2016年,我厅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4个县市区,每个市州各有1个县市区,并于2015年底提前预拨了部分奖补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稳步实施,按照《湖南省教育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28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5〕263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专项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2016年的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计划进行跟踪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列入2015年、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试点的县市区。 二、评估内容 1.2015年轮岗交流工作开展情况。 2.2015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3.2016年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计划制定情况。 三、评估方式 在查看县市区教育局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我厅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抽查,抽查单位及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试点县市区针对评估内容认真自查,撰写好2015年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自查报告、2016年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计划,填写好《试点县市区2015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及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试点县市区2015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花名册》(见附件2),上述材料请于2016年4月18日前报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刘奇军、石喜文;联系电话:0731-84718000。 2.评估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于报送虚假信息、骗取专项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相应扣减其下年度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专项资金分配资格,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3.各县市区2015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计划的制定情况将作为2016年后续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2日
1.试点县市区2015年义务教育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及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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