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发2016[14 ]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 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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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客观评价我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年度校园足球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制定了《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各市州须在2016年4月12日前完成2015年度本地自评并向省校足办提交自评报告,今后年度的考评可结合“四项课程”督查一道进行,并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试行期间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校足办。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1日 |
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
绩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
为推进我省各地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促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及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引导各地改进和完善体育设施,提高足球师资和经费保障水平,使我省校园足球绩效考评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本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制订本评价方案。
一、考评对象
1、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2、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二、考评内容
包括各地各校在校园足球组织领导与管理体系,师资、设施与经费条件保障,教育教学和校内训练与竞赛活动开展及其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指标见附表1、2),重点突出对开课、开训、开赛和校园足球文化建设的考评。
三、考评方法
1、实地评价。实地评价以学校自评和市州评价为主,省校足办抽评为辅。各市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同时对辖区内县市区和特色学校进行全面考评,并向省校足办报告考评结果(含自评结果报告、考评结果一览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省级抽评由省校足办负责实施,重点考评市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国家和省级试点县市区,采用等量随机抽取不同类型特色学校的方式进行考评,省校足办抽评结果作为衡量各地校园足球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实地评价采取听、看、谈等方式进行,听:即听取校园足球工作情况汇报;看:即查看文件档案和教学资料、场地设施和器材配备、教学训练及活动开展;谈:即与部分学生及教师座谈。
2、审核确认。省校足办审核各地自评结果报告,结合实地抽评情况,综合各方意见,拟定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报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评等次
对各地各校考核评价分别以百分制计算,评价结果分四个等次。评价总分≥90分为优秀,≥80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
1、至考评时止,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尚未启动开课、开训、开赛(校内)和校园足球文化建设工作的;
2、市州自评结果报告弄虚作假、内容严重失实的;
3、发生责任事故或有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考评结果运用
对工作业绩突出、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得力、基本要求落实不到位、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滞后、限期整改仍未能达到目标要求的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市区实行摘牌淘汰。考评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省级奖补经费分配以及向全国校足办呈报相关建议的重要依据。
附表:1、湖南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试行)
2、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市州、县市区绩效考核
评价细则(试行)
3、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考核评价结果
一览表
4、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县市区考核评价结果一
览表
附表1
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检查学校: 检查时间: 得分: 等级:
一级指标 与分值 | 二级指标 与分值 | 内 容 | 得分 | 检查办法 |
组织领导(10分) | 工作机制 (2分) | 建立在校长领导下,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加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机构(2分) | 听汇报,查资料等 | |
政策落实 (2分) | 高度重视,将校园足球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足球教育教学工作(2分) | |||
发展规划 (2分) | 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2分) | |||
规章制度(4分) | 制定有招生、教学训练、活动竞赛、安全防范等方面相对完备的规章制度(4分) | |||
保障措施 (30分) | 师资建设(13分) | 配齐体育教师(3分) | 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 | |
在至少配备1名足球专项体育教师的基础上(2分),按足球教学、训练和群体活动需要配齐足球教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足球裁判员资质的教师(2分) | ||||
每年至少能提供1次足球教师培训机会(2分) | ||||
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组织、训练竞赛等工作均能合理计算工作量(2分) | ||||
体育教师在评优评比、工资待遇、职务评聘等方面完全享受同等待遇(2分) | ||||
场地器材(10分) | 基本达到小学2片5人制足球场、初中2片8人制足球场、高中1片11人制足球场和1片5人制足球场或与之面积相当的室内外可供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5分) | |||
足球数量不少于校内最大班额人数(3分) | ||||
有一定的室内体育活动场地(2分) | ||||
体育经费(7分) | 设立有体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生均体育教育经费不低于10%(5分) | |||
在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为学生新增购买运动意外伤害险(2分) | ||||
教育教学(30分) | 教学安排(25分) | 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定期开展全校性体育教研活动,已形成1-2项教研成果或教学制度(3分) | 查阅教学资料,随机抽查教案,实地听课、座谈等 | |
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切实保证每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4分) |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把足球作为体育课的必修内容,坚持每周用1节体育课进行足球教学;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10分) | ||||
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在大课间或课外活动中安排足球或相关内容(5分) | ||||
根据国家校园足球教学指南或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开发和编制足球校本教材(3分) | ||||
校园文化(5分) | 经常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摄影、绘画、征文、演讲等)(2分) | |||
建立基于互联网的校园足球信息平台,动态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2分) | ||||
图书馆(室)或阅览室有一定数量的足球图书资料(1分) | ||||
训练竞赛(30分) | 竞赛组织(8分) | 学校有足球俱乐部或兴趣小组,吸纳有兴趣的学生参与足球活动(3分) | 查资料,实地查看座谈等 | |
小学三年级以上建有班级、年级代表队,学校建有校级男、女足球代表队(3分) | ||||
学生基本达到全员参与足球(2分) | ||||
科学训练(10分) | 常年开展课余足球训练,有计划、有方案、有效果(5分) | |||
有可操作的安全、医疗等应急预案(3分) | ||||
定期邀请校外专业教练员提供技术指导(2分) | ||||
竞赛活动(8分) | 不断完善校内足球竞赛制度、每年组织校内足球班级联赛、年级挑战赛,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3分) | |||
每个班级参与比赛场次每年不少于10场(2分) | ||||
每支校队参加校外足球联赛每年不少于2场,学校每年至少承办一次有校外队伍参加的足球比赛(联赛、预选赛、邀请赛均可)(3分) | ||||
人才培养(4分) | 鼓励有天赋、有潜力学生参与校外足球训练、培训和比赛(2分) | |||
积极向上一级特色学校及各级各类足球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2分) | ||||
总 分 |
附表2
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市州、县市区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得分: 等级:
一级指标 与分值 | 二级指标 与分值 | 内 容 | 得分 | 检查办法 |
组织领导(15分) | 工作机制 (5分) | 建立了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5分) | 听汇报,查资料等 | |
政策落实 (5分) | 高度重视,将校园足球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有关会议研究部署(5分) | |||
发展规划 (5分) | 将青少年校园足球纳入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有推进措施并严格执行(5分) | |||
保障措施 (40分) | 场地设施(10分) | 场地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有规划、有措施、有效果,组织各类联赛有足够的场地设施保障(5分) | 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座谈等 | |
区域内特色学校的足球场地、器材基本达到要求并能满足教学、训练和校内竞赛需要(5分) | ||||
经费支持(10分) | 有单列用于推进本地校园足球发展的经费(5分) | |||
经费能保障本级开展师资培训、竞赛活动和条件改善的基本需要并逐年增长(5分) | ||||
师资建设(10分) | 出台有效措施,配足补齐学校体育和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教师(4分) | |||
每年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教师专项培训、教研活动(4分) | ||||
建立了教师长期从事足球教学的激励机制,足球教师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2分) | ||||
招生政策 (5分) | 完善考试招生政策,激励学生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5分) | |||
安全保险 (5分) | 安全制度健全、执行到位(3分) | |||
建立了运动伤害保险管理机制(2分) | ||||
专项管理(30分) | 政务运行(6分) | 上级部门部署、督办的工作能够及时完成(2分) | 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座谈等 | |
材料报送及时、准确(2分) | ||||
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展示(2分) | ||||
督导考评(6分) | 将校园足球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体系(2分) | |||
定期开展督导评估(2分) | ||||
建立了绩效考评机制并合理运用考评结果(2分) | ||||
特色学校创建 (8分) |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创建足球特色学校,对特色学校发展制定相关扶持政策(4分) | |||
学校布局大体按高中、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匹配,并利于形成有区域特色的培养体系(2分) | ||||
学校布局适当向试点县(市区)以及寄宿制、九年制、十二年制学校倾斜(2分) | ||||
活动开展(10分) | 依托学区建立青少年足球活动中心或大俱乐部(3分) | |||
按要求建立完善了本行政区域小学、初中、高中联赛体系,年度内至少组织了一次本级联赛总决赛或相应的预选赛(5分) | ||||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2分) | ||||
实施成效 (15分) | 工作业绩(12分) | 宣传发动工作深入,校园足球工作全面铺开,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学校和社会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合力进一步增强(5分) | 查资料,实地查看 | |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达到国家标准(5分) | ||||
学生足球人口明显扩大,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2分) | ||||
社会满意 (3分) | 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形成特色或品牌,社会对校园足球工作满意度较高,主流媒体有报道(3分) | |||
总 分 |
附表3
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考核评价结果一览表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学校名称 | 学生数(人) | 教职工 人数 (人) | 体育教师数(人) | 可供足球活动场地(片) | 开设足球必修课和选修课时间(小时) | 考评 得分 | 考评 等级 | 排序 | ||||
小计 | 小学 学生 | 初中 学生 | 高中 学生 | 小计 | 足球专业教师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
附表4
湖南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县市区考核评价结果一览表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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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名 称 | 特 色 学校数 (所) | 已将足球纳入体育教学或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学校数(所) | 足球场数(片) | 按开课、开训、开赛要求需配备足球教师数(人) | 实际配备足球教师数(人) | 每周达到足球活动2小时学生数(人) | 足球专项经费额度 (万元) | 考评 得分 | 考评 等级 | 排序 | |||
小计 | 11人制 | 8人制 | 5人制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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