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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蓝山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2018-03-21 00:00

 

湘教督办〔201857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

对蓝山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


蓝山县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年-2020年)》的有关规定,2017年9月24日至26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督导评估考核组,对蓝山县进行了第三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督导评估考核组听取了蓝山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和县委书记、县长的述职报告,核查了有关财务账目、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资料等,并实地查看了39所学校(幼儿园),其中公、民办幼儿园11所,小学12所(含教学点),初中13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2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走访了部分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人员,抽查了部分学校的档案资料。综合本次督导评估考核的情况,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蓝山县教育工作提出如下督导评估意见。

一、督导评估结论

根据督导评估考核组提出的初步意见,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审议,并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本次督导评估考核认定:蓝山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评估考核达到合格等次;蓝山县教育强县(市、区)评估验收合格,认定为我省第四批教育强县(市、区)。

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评估得分情况

指标

县(市、)区

综合性

指标

(分)

学前

教育工作(分)

义务

教育工作

(分)

普通

高中教育

(分)

职业

教育

(分)

合计

(分)

蓝山县

98.5

94

94

90

93.5

470

本次督导评估考核对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进行了监测,蓝山县初中、小学校际差异系数分别为0.384、0.446,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主要成绩与经验

(一)履行教育职责,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1.党政兴教形成常态。蓝山县将教育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城乡学校布局调整、项目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扶贫、课堂教学改革等教育发展具体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联系学校制、教育工作责任制、学校建设审批简化制等制度。县委书记、县长经常深入学校调研指导,现场办公,县人大、县政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为教育发展出谋划策。

2.科学谋划教育发展。蓝山县坚持从长远谋划教育发展,将教育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并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以及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各类教育发展规划,为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县中小学校检查准入制度的通知》,严控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和干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现象。对各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教育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导考核,层层压实教育职责。成立了以县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开展“三见”、“四清”、“一整治”等行动,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校舍、食堂、疾病防治等检查,保障师生安全;建立完善校车管理运营模式,实现专用校车全覆盖。

(二)落实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1.落实各项教育经费保障。建立了公开透明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预算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教育专项资金分配和中小学校经费用款计划的审核和使用符合规定,教育局对中小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定期检查和内部审计。上级下拨教育专款足额拨付,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一个比例、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县本级能足额预算安排教育费附加等教育专项经费。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学校使用,并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倾斜;普通高中财政投入基本实现以财政拨款为主,1144万元高中学校债务已由财政安排资金全部化解;职业教育经费得到较好落实。

2.教师待遇逐步提高。三年来,蓝山县通过各种渠道补充教师421名,大部分教师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扎实开展教师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和校长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高中阶段教师)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五险一金”和农村教师补贴得到落实。2016年起,县财政安排136万元对乡镇学校、幼儿园班主任每月人均补贴500元。2014年以来,统筹资金近9000万元,为中小学教师新建周转房1172套,已完工376套,切实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每年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地位和政治待遇。

3.扩容提质城乡学校。一是通过搬迁、合并等方式对县二中、县一中、城关中学、县一完小等学校进行调整,优化城区学校布局。二是投入资金近3000万元,新建、改扩建三蓝学校、县四完小、湘威实验小学等学校的教学楼,新增学位3100余个。启动《城区学校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投入11亿元,新建7所学校、改扩建3所学校,新增学位2.5万个。三是投入资金1.8亿元,完成37所完小以上学校、13所教学点的合格学校建设;2013年开始,每年投入资金350万元,对22所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堂、厕所进行了改造;2015-2016年财政安排薄改资金8698万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工程。所查城乡学校校园面貌整洁规范,学生学习和活动场地条件不断改善。

4.更新充实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一是投入专项资金852万元,为寄宿制学校配备铁床、热水器、食堂餐桌、饮水机等设备。通过奖补的方式,为90%的义务教育学校新添7700套标准课桌。二是投入240万元为中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一键式”报警系统,所查学校基本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和物防器材。三是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有效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班通”覆盖率达98%所查义务教育学校各功能室基本齐全,设备设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三)统筹兼顾,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1.学前教育发展成效明显。全县共有18所公办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2所县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均达到“四有”要求,实现了每一个乡镇都建好一所公办园的目标。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环境创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能较好地体现学前教育特点,如大桥乡的中心幼儿园在区域创设中凸现了瑶族文化特色。通过教师引进政策,吸引和稳定一批学历较高、有一定专业素养的教师,所查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比例达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70%以上。合理规划各层级、各专题、各形式的幼师研讨培训活动,一批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学前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健全,档案及过程性资料清晰,幼儿园保教水平有效提升。

2.义务教育质量巩固提高。注重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所查各学校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创新学校发展思路,提升办学品位。如楠市中学构建了以“礼”“孝”为主题的德育体系;楠市中心小学盘晓红老师的美心教育,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起到积极作用;新圩学校围绕国学经典开展各项活动,阳光体育和手工制作成为学校亮点;湘威人文实验小学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大桥学校、毛俊学校、祠市中心小学等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外小组活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民族中学传承瑶族文化,开设瑶文化课,建设瑶族风情园。全县以“区域教研活动”为主要形式,发动教师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打造高效课堂,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3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状况逐步改善。投入资金3.8亿元,择址新建县二中,从整体上改善县域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状况。县二中秉承德育为先、立德树人的宗旨,持之以恒的将德育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教育教学中,做到德育进教案、进教室、进头脑、见成效。

4.职业教育发展基础不断夯实。2010年,蓝山县在全省率先实施免费职教政策,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大幅提升,两项指标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投资520余万元改善县职业中专办学条件,新建实训场地,充实装备3个实训室。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县职业中专与多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对接产业,引企入校,实行订单培养和合作培养。    

三、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进一步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一是县财政在教育人员经费方面还有一定缺口,城区学校班主任津贴、城区教师和退休教师免费体检等财政没有预算安排。二是普通高中财政投入占学校经费总支出的比例2015年为63.86%,2016年为60.95%,尚未达到70%的满分要求;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低于上年省平均水平79.69元。建议蓝山县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进一步推进各类教育持续协调发展

学前教育方面。所查部分幼儿园保育员没有上岗证,2所县城公办幼儿园在均衡分班、配套用房、生活物品配备等方面均没有达到省标准幼儿园要求,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蓝山县实验幼儿园均为大班,班级没有寝室,12个班只有4个盥洗室;蓝山县第一幼儿园16个班级中有12个大班,只有3个中班,1个小班,存在2个班级共用1个寝室的现象,且为高低床。建议完善办园条件,加强科学保教,纠正“小学化”倾向;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规范办园行为,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积极创建优质幼儿园,发挥示范性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力度。

义务教育方面。大班额问题仍然突出。如县一完小2-6年级平均班额为86人,最多有94人;三蓝学校小学部2-6年级平均班额有76人;火市中心小学、所成中学6年级有65人的班级。所查个别学校的功能室面积过小,未达到基本标准。全县音体美、信息技术、小学科学等学科专业老师数量仍有不足。建议加大学校新建、改扩建力度,增加城区学位;根据学生回流趋势,做好科学测算,合理调整农村学校班额;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教师引进力度和校长、教师交流力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各项课程。

普通高中教育方面。县二中平均班额超规定班额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为2.4%,低于5%的规定;理化生实验室少3间,部分实验仪器设备陈旧老化,有280台电脑陈旧过时无法使用;生均图书少25.4册,学生和教职工阅览室座位数未达标;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开课,高一年级未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音乐、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社会实践活动等未开足课时。县四中办学规模不足,且生均教学用房面积低于标准2平方米,平均班额超规定班额17人,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仅为1.7%;生均图书少22.3册,无学生和教职工阅览室,无室内体育运动场地,教室内无“班班通”;2017年学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合格率为56.1%,低于一般普通高中全省平均水平11.8个百分点。建议加快县二中新校区建设进度,控制办学规模;进一步统筹县域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职业教育方面。县职业中专校园结构布局不够科学合理,学生宿舍、教室、运动场地等办学资源不足,功能配套不健全,教师学历达标率仅为86%,研究生学历教师仅2人,专业课教师和双师型教师不足。建议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县职业中专办学条件,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各项工作;科学规划新校区建设,尽快将普通高中从县职业中专剥离,规范其办学行为;继续加大教师引进力度,调整教师结构,提高办学水平。

安全管理方面。所查个别学校食品留样和留样记载不到位,消防灭火器设置不规范,部分学校门卫保安为聘用的临时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大学校安保力量配备和安全工作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蓝山县人民政府要针对目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4月28日前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永州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对蓝山县的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指导,并于6月底汇总反馈各项整改情况。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适当的时候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321

发: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抄送:永州人民政府、委组织部、教育局、教育督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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