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2024〕17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4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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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印发的《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金 万元,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功能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2024年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金。各单位在2024年预算年度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经费等行为,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4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印发
湘财预〔2024〕17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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