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湘财教指〔2017〕119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组织编制的2017-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滚动规划,为切实加快规划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省级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支出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按照2017年省级配套额度预安排2018年省级配套资金。相关高校要对照规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于原计划2018年实施的项目,条件成熟的提前至2017年内实施,所需资金从本次预安排的资金中列支。
二、2018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中期评估,根据评估考核排名情况,严格实行“挂钩奖惩”,对排名靠后的高校相应扣减2018年中央专项资金分配额度,扣减的资金用于增加排名靠前高校的奖补。
三、相关高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四、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省级资金预算分配表
湘财教指2017-0119号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省级资金预算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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