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湘财教指〔2016〕41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第二批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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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年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第二批经费 万元(具体见附件),相应列入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2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
2、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经费按因素法以打包整合的方式下达,各单位要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统筹本次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年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经费的通知》(228号)安排资金,以及自有资金,集中财力,突出重点,首先用于国家和省里立项的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卓越农林和中医药人才培养教育计划试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教改与创新实验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其余经费自主安排用于其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各单位要在收到拨款指标后20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进一步细化预算,并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备(一式三份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曾思亮,联系电话:0731-84720851。
附件:、年湖南省高等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经费安排
总表(分发)
年普通高校教学改革委托研究项目明细表
(分发)
3年大学生学科竞赛和教师课程竞赛项目安排
明细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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