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湘财教指〔2015〕229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及科技创新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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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16年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及科技创新经费 万元(具体见附件),相应列入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待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各单位要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统筹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和自有资金,集中财力,突出重点,进一步科学合理细化编制和安排预算。本次安排的重点学科和创新团队经费以打包整合的方式下达到各单位,除教育部创新团队配套以外,其余由各单位结合自身财力自主统筹安排支持。各单位在收到拨款指标后20个工作日内,要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送细化预算(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细化预算情况将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二、加强支出管理。专项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按照中央和省里财经法规、专项资金管理等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剂或挪用。实行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要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单位编制预算时同步申报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联合开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与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挂钩。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要加强对专项经费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支出管理等方面的财务稽查和内部审计。在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建设完成时,要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在年终决算时,要向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报送专项经费使用及绩效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将对专项经费使用及绩效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附件:1、提前下达年重点学科及科技创新经费安排总表(分发)
2、年度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明细表(分发)
3年度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支持建设团队明细表(分发)
4年度湖南省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经费安排明细表(分发)
5年度产业化培育项目经费安排明细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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