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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0-03-22 16: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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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00)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20192020年)的通知》(教督厅〔20191号)要求,为科学规划我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以下简称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增强项目实施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编制20192020年项目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薄弱各地要坚持从最困难的地方做起,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以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扶贫移民搬迁学校规划、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项目库,以及实现中小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为基础,科学合理遴选薄弱学校,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促进校际办学条件基本均衡,严禁超标准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既定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其中,既定的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项目规划,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9-2020年支持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一并纳入规划统筹实施。

(二)着眼发展,提升能力。各地要坚持以强弱项、提质量为主线,坚持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与办学内涵质量建设相结合、相促进,坚持教育信息化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市县为主,中央和省级奖补。项目实行中央补助、省级统筹、市县实施的管理方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财政投入,中央和省级给予奖补。要做好与中央和省级财政已经安排的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化解大班额、两类学校建设、芙蓉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以及市县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统筹与衔接形成合力,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项目规划不与资金分配挂钩。

(四)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各项目县可按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数的75%左右,估算20192020年各年度薄改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额度,中央和省级其他专项资金按既定分配办法或2019年实际到位资金数估算,同时考虑市州、县市区其他项目可能到位的资金额度,据实编制项目收口规划。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项目规划,不得违规举债建设。各地获得的中央薄改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原则上按照化解大班额、两类学校建设、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各占60%30%10%的比例安排,将任务需求落实到具体学校和具体项目上,确保可操作、可实施、可检查、可考核。

二、规划目标和任务

2019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通过新建、改扩建和修缮必要的校舍,有序增加学位供给,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9号)以及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任务要求,到2020年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二)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科学合理设置两类学校,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力争2020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和《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1214号)要求。统筹做好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学校规划建设工作,基本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后的群众子女就学需求。统筹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项目和资金,按照规定标准为边远艰苦地区两类学校建设必要的教师周转宿舍。

(三)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根据《湖南省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湘教通〔2019229号)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接入和带宽条件改善进程,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宽带网络全覆盖。按照《湖南省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92022年)》(湘政发〔201834号)、《湖南省农村网络联校实验县建设与应用指导意见》等要求,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推进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网络联校(专递课堂、同步课堂等)建设,实现农村学校网络联校建设全覆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应用服务水平和信息化教学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试点,探索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2021年后,根据城乡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等新形势和中央要求,及时进行政策评估,结合评估结果再作调整。

三、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县

全省所有县市区纳入薄改与能力提升实施范围。为突出重点,中央薄改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将各县市区分为一、二、三档和省直管县、非省直管县两类,分层次给予支持,重点支持第三档(贫困县)和省直管县类,适当兼顾一档、二档和非省管县类。第一档中长沙、株洲市辖区县(共湖南省财政厅


附件

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1.基本情况。一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包括区域地理位置特点、所辖市县数量及深度贫困县数量,贫困人口、人均财力情况等。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情况,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及学生人数、大班额数及比例、寄宿学生数及比例、乡村小规模学校数及学生人数、现有校舍面积、未联网学校数等。

2.现状分析。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分析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布局、规模、结构、办学条件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1.规划目标。2020年底,本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总体目标。包括到规划目标年,本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条件改善目标,大班额消除目标,两类学校改善目标和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目标。

2.重点任务。围绕规划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包括覆盖范围、项目学校数,以及校舍及设施类项目建设数量、建设规模和设备及信息化建设数量等。

三、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

1.规划资金。应包括规划资金总体需求和分年度资金需求,以及上级补助与本级规划安排资金的具体情况。本级资金要明确来源渠道和落实的具体措施。

2.年度安排。列出2019-2020年分年计划和项目安排情况。

四、预期效益

2020年本地按项目县平均的主要指标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数、寄宿生数、寄宿率,生均教室、食堂和生均厕所面积、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体育场地,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学校联网数、信息化设施设备等指标值变化情况;预期受益学生人数等方面的直接效益,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五、保障措施

应包括组织领导、资金落实和管理、规划执行、项目管理、评估验收、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措施等。

六、附表

1.湖南省截至2018年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学校基本情况表

2.湖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总任务表

3. 湖南省截至2020年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学校规划目标表

4湖南省2019年(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年度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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