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湘教通〔2018〕58号
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度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根据2016-2017学年度网络随访督导和实地督导评估的情况,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2016-2017学年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湖南师大附中、衡阳市一中、湘潭县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醴陵市一中、周南中学、长沙市一中、洞口县一中、益阳市一中、双峰县一中等11所学校在2016-2017学年度网络督导评估中得分在90分以上,评定为2016-2017学年度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优秀等次。
二、对实地评估且存在问题较多的衡南县一中、湘潭县五中、湘阴县一中、张家界市一中、沅陵县一中、蓝山县二中、安仁县一中、花垣县边城高级中学等8所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三、对衡南县一中、湘潭县五中、湘阴县一中、沅陵县一中、蓝山县二中、安仁县一中、花垣县边城高级中学等7所学校,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对于存在“由区委、区政府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学校、校长”等问题且性质严重的张家界市一中停牌一年,限期整改。
希望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湖南师大附中等11所学校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省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被约谈和处理的张家界市一中、衡南县一中等8所学校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方案于3月30日前报送省、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适时开展跟踪督导,并将学校整改情况定期报送厅教育督导处。希望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向年度优秀学校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