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湘潭市2个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4年-2020年)》的有关规定,4月19日-23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省督学和有关专家,对湘潭市申报的韶山市、岳塘区进行了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督导评估考核组审阅了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的述职报告,核查了有关财务账目、会议记录、文件和相关资料等,并实地考察了38所学校,其中公、民办幼儿园12所,小学13所,初中4所,普通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职业高中1所。走访了部分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人员,抽查了教师备课和学生作业本。综合本次督导评估考核的情况,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湘潭市2个县市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督导评估意见。
一、 督导评估结论
根据督导评估考核组提出的初步意见,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审议,并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本次督导评估考核认定:岳塘区政府教育工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评估考核均达到优秀等次;韶山市政府教育工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评估考核均达到合格等次;岳塘区“教育强县(市、区)”评估验收合格,认定为全省第三批教育强县(市、区)。
表一:“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评估得分情况
指标 县(市、)区 | 综合性 指标 (分) | 学前 教育工作(分) | 义务 教育工作 (分) | 普通 高中教育 (分) | 职业 教育 (分) | 合计 (分) |
岳塘区 | 95 | 95 | 95. 5 | —— | —— | 285. 5 |
韶山市 | 90. 5 | 92 | 87 | 94. 5 | 80 | 444 |
本次督导评估考核对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进行了监测,岳塘区、韶山市初中、小学校际差异系数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初中低于0.55,小学低于0.65。同时对全省20个县(市、区)的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开展了入户抽样调查,岳塘区社会公众教育综合满意度为0.6879,韶山市社会公众教育综合满意度为0.6868,在本次调查中排名均比较靠前。
表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监测结果
县(市、区) | 初 中 | 小 学 | ||
差异系数 | 同类地区排名 | 差异系数 | 同类地区排名 | |
岳塘区 | 0. 52 | 24 | 0. 62 | 25 |
韶山市 | 0. 48 | 19 | 0. 61 | 24 |
注:1.分类地区排名为该区县在全省同类地区中的排名。 2. 因分类地区目标值设定不同,非同类地区各区县综合得分不具可比性。 |
表三: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结果
县市区 | 政府重视程度 | 教育 质量 | 教育 过程 | 教育 公平 | 教育 收费 | 教育 安全 | 综合 满意度 | 本次调查排名 |
岳塘区 | 0. 7363 | 0. 7521 | 0. 6762 | 0. 5427 | 0. 675 | 0. 7499 | 0. 6879 | 4 |
韶山市 | 0. 7347 | 0. 7186 | 0. 6829 | 0. 557 | 0. 7188 | 0. 709 | 0. 6868 | 6 |
本次调查平均 | 0. 7141 | 0. 7108 | 0. 6683 | 0. 5587 | 0. 6579 | 0. 6931 | 0. 6672 | - |
二、 主要成绩与经验
本次督导评估认为:近年来,湘潭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教育强市战略,不断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各类教育全面发展,教育公平有效推进,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同时,市、县两级政府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为契机,深入践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丰富教育发展内涵,积极破解教育发展难题,使全市教育得到了优先、持续、均衡、快速发展。
(一)上下同心 ,合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1. 党政重视共谋发展。近年来,湘潭市委、市政府从教育事业长远发展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教育强市战略,将相关责任分解到县(市、区)党政相关部门并签订责任状,构建了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共同关注的湘潭教育发展新格局。一是发展方向明确。在全市的统一部署及规划下,韶山市出台了《韶山市建设教育强市规划纲要》、《韶山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第二轮《韶山市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等纲领性文件,努力� ��高中阶段普职贯通培养模式,以充分利用其存量教育资源。三是应深化改革面向学生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改进职高专业师资与专业建设不配套,普高教师培训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突出等问题。
湘潭市及2个市(区)人民政府要针对目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12月份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湘潭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对2个市(区)的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指导,并于12月底汇总反馈各项整改情况。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适当时候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