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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6-10-25 10:00 【字体:

桂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6年8月22日)


        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省督学和专家,于
2016519日至21日对桂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组根据《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审核了苏仙区政府的申报材料、查阅了文件资料、核查了经费帐目,实地考察了16所学校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评估结论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验收标准共有7个方面31项指标,评估组根据要求,重点对每所学校的师生比、教师学历合格、生均校地、生均校舍、生均体育场馆、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生均教学设备值和生均藏书”10项核心指标进行了核查。结果是:各学校均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10项核心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桂阳县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师生比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

生均校地

生均校舍

生均体育场馆

实验室

六大功能室

图书室

生均教学设备值

生均藏书

综合评估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L11

小学

学校总数

38

45

39

35

39

45

45

45

33

45

45

达标学校比例

84.44

100

86.67

77.78

86.67

100

100

100

73.33

100

100

初中

学校总数

30

34

31

29

31

34

34

34

24

34

34

达标学校比例

88.24

100

91.18

85.29

91.18

100

100

100

70.59

100

100

说明:1.本表系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所列10项核心指标。

2. 10项指标设100分,计分低于80分的学校视为不达标。

3. 县域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合格学校标准,才具备申报基本均衡县(市、区)资格。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根据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是:桂阳县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为:0.330.39,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桂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学校

差异系数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元)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生均图书册数

师生比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综合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小学

全县平均值

2.67

2.80

0.07

10.28

23.84

0.05

0.04

0.03

差异系数

0.32

0.59

0.40

0.15

0.28

0.28

0.31

0.31

0.33

初中

全县平均值

3.45

4.86

0.10

10.71

29.39

0.06

0.05

0.03

差异系数

0.39

0.61

0.39

0.39

0.38

0.30

0.29

0.35

0.39

说明:“全县平均值”是指该项指标全县所有学校的平均值,用于评价该县差异系数是在什么水平下达标的。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省根据实际增加了3项指标,共20项。核查结果是:桂阳县得分为95.5分,达到规定的要求。指标达到情况详见下表。


桂阳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估

得分

L1

L2

L3

A1.入学机会(20分)

B1.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

2

B2.大班额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6

3.5

B3.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3

3

B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3

3

B5.6—14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0%以上。

3

3

B6. 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30%以上按初中毕业生比例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并逐步提高。

3

3

A2.保障机制(25分)

B7.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5

5

B8. 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6

6

B9.推进合格学校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8

8

B10.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60%以上。

6

6

A3.教师队伍(35分)

B11.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

10

10

B1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6

4

B13. 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10

10

B14.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4

4

B15.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5

5

A4.质量

与管理
20分)

B16.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2

2

B17. 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3

3

B18. 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

3

3

B19. 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6

6

B20. 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6

6

总计

——

100

95.5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我省对桂阳县开展的公众满意度调查综合结果为90.15%

综合以上结果,评估组认为,桂阳县达到了湖南省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评估组将此次督导评估结果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措施与经验

(一)突出政府主导,政策保障同步落实

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桂阳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议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发展问题和县领导对口联系学校及亲自挂帅学校重大项目建设制度。近年来,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12次以上。书记、县长现场办公解决义务教育均衡问题不少15次。研究部署了城区学校新建扩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农村寄宿生学生热水供应、学生课桌椅床更新工程等一系列全县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大事项。二是抓责任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关于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监管和问责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乡镇、有关部门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及县直部门教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实施了2013年度、2015年度乡镇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评估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有力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支持、乡镇配合、学校努力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抓均衡监测。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网络,认真组织开展监测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分析等工作,及时形成监测报告,并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四是抓经费投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坚持对教育怎样投入都不为过的理念,始终坚持了教育投入倾斜政策。教育经费做到了三个增长,义务教育经费做到了财政预算单列并足额预算。2015年,公共财政义务教育支出66213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比2014年增长1.08个百分点;公共财政义务教育财政拨款66213万元,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7.8个百分点;生均公共财政教育事业费增长2015年比2014年小学增长8.76个百分点,初中增长0.46个百分点。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2015年比2014年小学增长15.04个百分点、初中3.15个百分点。全县教师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待遇和教师乡镇工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及特殊教育津贴均做到了财政全额预算、足额发放,师资培训、教育督导、工会等各项专项经费保障力度也逐年加大。

(二)突出队伍建设,城乡师资同步优化

一是坚持教师用编从宽。着力构建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三年来,通过招聘特岗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教师、接收免费师范生等多种方式补充教师751人。小学、初中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小学、初中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分别达到82.0%79.7%,小学、初中师生比均达到或超过省定编制标准。二是坚持教师管理从严实施校长、教师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制定了针对校长、教师的具体管理制度,构建了选贤任能,选优淘劣的用人机制。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了教师心灵建设、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和作风大整顿活动,将师德考核等次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优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指标。三是坚持教师培训从实。建设教师培训基地4个,其中省级培训基地1个。义务教育阶段的校长、教师全部按规定开展了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2014年、2015年分别组织教师县培49395303人次,市培555385人次,省培6371289人次,国培27872516人次。四是坚持教师待遇从优。在全面落实教师待遇外,给予山区教师每人每年4000元的山区津贴,次边远山区教师每人每年约3000元的次边远山区津贴,在全县全面推进教师公租房和周边房建设,每年教师节奖励优秀教师达20万元以上,不断创优环境,引导广大教师安心从教。

(三)突出难题破解,城乡条件同步改善

一是着力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桂阳县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城区大班额化解和消除工作,三年来,新增城区学位20000个。近年来,投入资金近4个亿,新建了蒙泉学校、龙潭中学和朝阳学校三所公办学校,做到了一年新建一所学校。2016年,启动城东区公办初中学校、龙潭公办小学和恩溢民办学校三所学校新建工程,其中公办学校投资概算3个亿。投资1亿余元,完成蒙泉学校、鹿峰中学、桂阳九中、东风学校、蓉峰完小西校区、士杰学校、人民完小、北关完小等扩容工程。2016年,又启动总投资1.5亿元的人民完小、桂阳九中和柏树小学三个扩建项目。严格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政策,落实阳光招生五个统一要求,有效解决择校现象。扶持发展民办教育。在原有享受公办教师支教、两免政策和学校项目建设优惠政策的基础上,2016年,桂阳县又启动实施给编扶持民办学校政策。为民办学校按教师需求数的10%以上比例给编,由教育、人社、编办和民办学校一起组织招聘。二是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在完成完小以上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基础上,近三年,投入资金2798万元,完成106所非完全小学和教学点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实现学校校园建设、教学装备、功能室设置、生活设施等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完成所有学校更新课桌椅床、所有学校学生饮水财政买单、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实现热水供应。制定实施《桂阳县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总体规划(2014-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53701万元改善273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22223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7800万元,极大的改善了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三是着力打造教育发展共同体。建立落实校长3年一届任期制度,制定实施《桂阳县教师交流调配五年计划(20112015)》,2013-2015年分别交流调配教职工291人、243人、238人。着力落实城镇学校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实施了 城乡学校结盟帮扶工程3年来,结盟学校共派出支教教师32人、送教下乡48次、上示范课85节、举办培训讲座42场、校际之间开展联谊活动162次、资金援助54万元。探索实施县管校用制度,将学校人变成 系统人,实施更有效的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在各中心校与村小之间全面推进走教制度,解决村小教师薄弱问题。四是着力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2012年成功创建成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的基础上,2015又投入2680万元对全县多媒体教室全面升级。目前全县所有学校包括农村教学点均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乡镇及乡镇以上学校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和100%的教师和初中阶段以上学生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组织开展了一师一优课、名师工作室、优质资源推送、教师远程培训等丰富多彩的网络教研活动,有力构建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

(四)突出内涵发展,办学水平同步提升

一是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依法治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探索符合教育管理规律和学校实际的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教育督导和工会的作用,推进校务公开,开展阳光行动,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处乱补课、乱办班、乱订资料、教师有偿家教和有偿家养等违规行为;严格控制学生择校,设快慢班、重点班、不按要求开课等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端正办学行为。二是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改进德育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桂阳县被评为全国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樟市中学罗舒琪同学被评为全国最美中学生2015年最美郴州人,并作为郴州市唯一代表参加全国少代会,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不断改进智育、体育、美育工作,在国家、省市体艺科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186人次。在全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中,夺得总成绩第一名。着力生本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实验,提升教育质量。桂阳九中郭秋云、荷叶中心校邓慧萍两位老师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思想品德课说课大赛,荣获全国一等奖;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全县有13节课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优课,国家级优课数量和优课率位居全市第一。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教育教学质量综合指标稳居全市前列。三是切实强化安全维稳。狠抓了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校车准入制度、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制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奖惩机制。将全县所有校车纳入市县两级监控平台,推进专项检查、督查常态化。狠抓了校园安全管理。配备学校专职保安104人,为全县学校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系统,三防覆盖面100%。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构建了平安、和谐校园。四是切实深化督导评估。成立了桂阳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督学责任区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打造了全国知名的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工作桂阳经验,构建了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助推了全县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2015年被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认定为湖南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并推荐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

(五)突出保障公平,关爱帮扶同步实施

一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权利。出台了桂阳县进城务工、经商入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办法,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广泛接纳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妥善安排了2579名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力确保了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共享城区教育资源。二是保障留守儿童得到关爱。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关爱体系。在各乡镇(街道)开展创建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建好了一所中心城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14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在各学校设置了心理咨询室,全面实施了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建档制度、党员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和谈心制度,实现全县7800多名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100%三是保障三残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着力办好桂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开设了智障班3个,启聪班8个,现有在校学生96人。同时,加大三残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力度,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政策上仍支持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并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目前,全县三残儿童人数为470人,在读人数为416人,入学率为88.5%,其中智力残疾儿童305个,入学254人,入学率83.3%;听力残疾儿童68人,入学66人,入学率97%;视力残疾儿童97人,入学96人,入学率98.9%四是保障特殊群体得到资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县教育基金会广泛开展爱心助学活动,扶助贫困学生26490余人次。县妇联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及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全县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三、问题与建议

(一)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城乡部分学校依然存在大班额现象,全县60人以上班级数有695个,占全县总班级数的31.87%二是部分学校功能室设施设备不够;三是所查乡镇中学、中心校、九年制学校的学生食堂许多未按标准化食堂设计建设;四是部分学校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如新建朝阳学校的运动场建设和内部设施的配备、蒙泉学校与翡翠公园交界处挡土墙倒塌治理工程、鹿峰中学校门建设、龙潭中学运动场建设等。

建议:在切实实施《桂阳县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基础上,还应根据城区发展趋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区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纳入桂阳县城市建设规划一并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大班额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学校在建项目进度,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二)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近几年,虽然桂阳县加大了对教师的招聘力度,但教师总量不足,教师年龄和学科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全县共聘请了代课教师327人,45-55岁教师的比例达23.2%,音乐、美术、体育的专业教师不足。

建议:进一步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加大城乡教师支教流动力度,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逐步解决临聘教师问题,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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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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